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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城环保: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0-030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

股东合计 38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35 名,企业法人及合伙企业股东 3 名。解除限
售股份的数量为 46,57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58%;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股份的数量为 40,259,1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2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并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
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前的 75,000,000 股增至 100,000,000 股。


    自公司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事项,公司股本总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 量 为 75,000,000 股 , 占公 司 总股 本 的 75%。 无 限售 条 件的 股 份数 量 为
2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道博嘉美有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宜鸿久益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徐贵山、汪攸、杜峰、李
国赞、刘胜贵、冯长娟、岳廷林、孙中惠、吕绪尧、罗宇、周明、李德杰、周广
涛、彭敏丹、李晶、王秋桂、何明、张鲁芹、刘忠、程文亭、孔繁俊、张崇波、

黄慧、陈静淑、聂廷彬、孙颖涛、谢卫东、马丽华、钟映梅、战玉富、杨学鹰、
吴荣华、韩忠祥、刘树文、苏传金共 38 名股东。


    (二)吴聿先生因需要遵守其限售承诺,本次暂不对其所持有的首发前限售
股份办理解除限售。


    股东吴聿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于2019年7月24日离任,根据吴聿先生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所作的承诺:“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
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吴聿先生持有的公司首发前限售股将延长锁定至其离职之日后18个月,
即限售至2021年1月23日。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
的承诺如下:


    1、限售安排、股东关于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宜鸿久益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徐贵山、汪攸、杜峰、李国赞、刘胜贵、冯长娟、岳廷林、

孙中惠、吕绪尧、罗宇、周明、李德杰、周广涛、彭敏丹、李晶、王秋桂、何明、
张鲁芹、刘忠、程文亭、孔繁俊、张崇波、黄慧、陈静淑、聂廷彬、孙颖涛、谢
卫东、马丽华、钟映梅、战玉富、杨学鹰、吴荣华、韩忠祥、刘树文、苏传金共
38 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
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
位持有的该等股份。


    其中股东徐贵山担任公司高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
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持股 5%以上股东道博嘉美有限公司关于持股意向的承诺


    (1)所持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
他有争议的情况。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在锁定期满后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才可以转让公司股票。

    (3)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后,首次减持公司股票或持有
公司股票比例在5%以上(含5%)时,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公告。

    (4)若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转让价格参考当时市场价,并
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5)若违反上述减持承诺的,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6)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
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股份公司损失的,将

依法赔偿损失。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
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未
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六)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6,57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58%。
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40,259,1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26%。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8 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 限售 股份 本次解 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总数(股)     股份数量(股) 流通的数量(股)
       道博 嘉美 有限
 1                      13,310,250.00   13,310,250.00     13,310,250.00
       公司
       山东 省高 新技
 2     术创 业投 资有    3,472,500.00      3,472,500.00    3,472,500.00
       限公司
       青岛 宜鸿 久益
 3     投资企业(有限    3,472,500.00      3,472,500.00      972,500.00
              [注 1]
       合伙)
  4    徐贵山[注 2]      3,240,750.00      3,240,750.00      810,187.00
  5    汪攸              2,430,750.00      2,430,750.00    2,430,750.00
  6    杜峰              2,232,750.00      2,232,750.00    2,232,750.00
  7    李国赞            1,527,750.00      1,527,750.00    1,527,750.00
  8    刘胜贵            1,446,750.00      1,446,750.00    1,446,750.00
  9    冯长娟            1,389,000.00      1,389,000.00    1,389,000.00
              [注 3]
 10    岳廷林            1,389,000.00      1,389,000.00            0.00
11     孙中惠             1,076,250.00       1,076,250.00        1,076,250.00
12     吕绪尧             1,041,750.00       1,041,750.00        1,041,750.00
13     罗宇                 984,000.00         984,000.00          984,000.00
14     周明                 948,750.00         948,750.00          948,750.00
15     李德杰               926,250.00         926,250.00          926,250.00
16     周广涛               867,750.00         867,750.00          867,750.00
17     彭敏丹               752,250.00         752,250.00          752,250.00
18     李晶                 694,500.00         694,500.00          694,500.00
19     王秋桂               694,500.00         694,500.00          694,500.00
20     何明                 660,000.00         660,000.00          660,000.00
21     张鲁芹               648,000.00         648,000.00          648,000.00
22     刘忠                 462,750.00         462,750.00          462,750.00
23     程文亭               358,500.00         358,500.00          358,500.00
24     孔繁俊               358,500.00         358,500.00          358,500.00
25     张崇波               277,500.00         277,500.00          277,500.00
26     黄慧                 266,250.00         266,250.00          266,250.00
27     陈静淑               255,000.00         255,000.00          255,000.00
28     聂廷彬               231,750.00         231,750.00          231,750.00
29     孙颖涛               196,500.00         196,500.00          196,500.00
30     谢卫东               173,250.00         173,250.00          173,250.00
31     马丽华               138,750.00         138,750.00          138,750.00
32     钟映梅               127,500.00         127,500.00          127,500.00
33     战玉富               115,500.00         115,500.00          115,500.00
34     杨学鹰                92,250.00          92,250.00           92,250.00
35     吴荣华                87,000.00          87,000.00           87,000.00
36     韩忠祥                81,000.00          81,000.00           81,000.00
37     刘树文                81,000.00          81,000.00           81,000.00
38     苏传金                69,750.00          69,750.00           69,750.00
合计                     46,578,750.00      46,578,750.00       40,259,187.00
    注 1:股东青岛宜鸿久益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限售股份 3,472,500 股,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472,500 股,其中 2,5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 2:股东徐贵山持有公司限售股份 3,240,750 股,因其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故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810,187 股。

    注 3:股东岳廷林持有公司限售股份 1,389,000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389,000

股,其中 1,389,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惠城
环保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表);
    2.限售股份明细表;
    3.股份结构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