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0-061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0 年 08 月 26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
山路 7 号惠城广场 418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08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现场出席董事 5 人,以通讯方
式出席董事 2 人,分别是董事王俊峰和独立董事张金江。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新
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2020 年半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在 2020 年 08 月 26 日至 2021 年 08 月 25 日期间,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
合作银行以及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
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后
续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视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财务部
门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
元的中长期项目贷款。本次贷款主要用于建设“4 万吨/年 FCC 催化新材料项目”
(以下简称“FCC 催化新材料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 10 年。公司拟以 FCC
催化新材料项目的土地及建筑物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FCC 催化新材料项目
竣工后转为房地产抵押担保。具体担保事宜以该笔贷款未来签署的融资文件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由其书面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的所有文书。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由财务部门在董事会决议框架内负责银行贷款办理和
使用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