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12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7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2 日 9:15-15:00。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 号惠城广场 418 会
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新功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七)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3,794,81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9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319,31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1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
表股份 3,475,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906,06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430,56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
股份 3,475,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5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北
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 议所有股 议所有股
股东类型 东所持有 东所持有 东所持有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
股份的比 股份的比 股份的比
例(%) 例(%) 例(%)
A股 33,794,812 1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 议中小股 议中小股
股东类型 东所持有 东所持有 东所持有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
股份的比 股份的比 股份的比
例(%) 例(%) 例(%)
A股 5,906,062 100% 0 0.0000% 0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慕景丽、钱达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经与会董事与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