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920号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惠城环保”)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惠城环保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 鉴证报告第 1 页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惠城环保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惠城环保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 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惠城环保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惠城环保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0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3,9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53.77 万元后(不含税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9,821.2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G115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 金专户,并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9 年 6 月 11 日,公 司及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 管协议”)。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专户 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专项报告第 1 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经济技 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 1 3803028138000001887 151,849,464.15 术开发区支行 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 2 802380201178803 45,000,000.00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贷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 1 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 3 364899991010003123490 101,362,800.00 江分行新晨支行 资源化利用项目 合计 298,212,264.1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9,821.23 万元,当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788.42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理财收益 71.54 万元,募集资金银行 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53.4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10,157.83 万元。 2020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84.03 万元;收回 2019 年度转出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7,000.00 万元,并再次转出 7,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2.20 万元;理财收益 145.1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人民币 9,451.16 万元。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上年余额 10,157.83 减:2020 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支出金额 884.03 减:2020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7,000.00 加:2019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7,000.00 加:2020 年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2.20 加:理财收益 145.16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9,451.16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672.45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尚未收回,投资结构性存 款累计理财收入 216.70 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85.6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9,451.16 万元。 专项报告第 2 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经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青岛市黄 岛区石化工业区内,现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设原募集资金项目。公司通过 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黄岛区滨海公路南、魏家滩村西约 102,577 平方米地块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在该区域。公司结合新的研究成果及最 新市场需求,对原募集资金项目的工艺流程及产品进行升级,生产线及产品结构进行 优化。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2、 项目地点:青岛董家口工业园区。 3、 建设内容:主要为 3 万吨/年 FCC 废催化剂磁分离装置、1.5 万吨/年废剂拆解装 置及配套罐区、资源化利用原料及产品仓库和化学品库。 4、 项目投产时间:预计 2021 年 12 月完工投产。 5、 项目投资概算:17,956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 15,184.95 万元,剩余部分由 自有资金投入。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重新取得主管部门的立项备案及环评批复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92)等相关公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6,184.07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等相关公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8 月 29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7,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4 月 23 日, 专项报告第 3 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发布《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已将补 充流动资金的 7,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偿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公告编号:2020-018)。 2、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2020 年 4 月 29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2020 年 4 月 30 日和 2021 年 2 月 25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转出 7,000.00 万元和 2,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3 月 30 日和 2021 年 4 月 7 日已分 别收回 4,000.00 万元和 5,000.00 万元。 3、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用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4 月 9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9,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 2019-017 号)。公司 于 2020 年 6 月 4 日至 2020 年 9 月 4 日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 8,000.00 万元(详见公司 公告 2020-035),本次购买在 2019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专项报告第 4 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 2020-048)。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8 日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 8,000.00 万元(详见公司公 告 2020-069),本次购买在 2020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期末无余额。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专项报告第 5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29,821.23 884.03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184.9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184.95 13,672.45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0.92%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本年度实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资总额 入 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金投向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1) 金额 (2) (3)=(2)/(1) 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一、3 万吨/年 FCC 催化 2021 年 12 月 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 是 15,184.95 15,184.95 0 0 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日 利用项目 二、 万吨/年工业固废处 2019 年 3 月 否 10,136.28 10,136.28 884.03 9,172.45 90.49 -1,523.65 否 否 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31 日 三、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 否 4,500.00 4,500.00 4,5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银行贷款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9,821.23 29,821.23 884.03 13,672.45 -1,523.65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29,821.23 29,821.23 884.03 13,672.45 -1,523.65 一、1 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1)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 9,172.45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 2,988.3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万元,前期投入自有资金 6,184.07 万元,已完成置换。(2)报告期内亏损 1,523.65 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子公司市场开拓受限,订单不足,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装置负荷较低,亏损增加。 体项目) 二、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现已开始规划建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内,现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设原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金项目。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黄岛区滨海公路南、魏家滩村西约 102,577 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建 地点变更情况 设在该区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6,184.07 万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于 2019 年 5 月 3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567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2019 年 8 月 1 日置换 4,000 万元,8 月 2 日置换 2,184.07 万元。(详见公司 投入及置换情况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号) 1、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8 月 29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7,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发布《关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已将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偿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公告编号:2020-018)。 2、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2020 年 4 月 29 充流动资金情况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4 月 30 日和 2021 年 2 月 25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转出 7,000.00 万元和 2,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3 月 30 日和 2021 年 4 月 7 日已分别收回 4,000.00 万元和 5,000.00 万元。 3、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 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4 月 9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9,000.00 万元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 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募集资金出现剩余是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尚未完成,工程款项尚未全部支付。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 万元 对应的原承诺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目 额(1)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 万吨/年 FCC 3 万吨/年 FCC 催 催化装置固体 化装置固体废弃 15,184.95 0 0 0 2021 年 12 月 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废弃物再生及 物再生及利用项 利用项目 目 合计 15,184.95 0 0 0 “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内,现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设 原募集资金项目。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黄岛区滨海公路南、魏家滩村西约 102,577 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拟将变更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在该区域。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经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