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惠城环保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 13.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9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4,153.77 万元后(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9,821.2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501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2019 年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9,821.23 万元,当年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12,788.42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理财收入 71.54 万 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53.48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10,157.83 万元。 2020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84.03 万元;收回 2019 年度转出的补充流动 资金 7,000.00 万元,并再次转出 7,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 1 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2.20 万元;理财收益 145.1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9,451.16 万元。 公司 2020 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0,157.83 减:2020 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支出金额 884.03 减:2020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7,000.00 加:2019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7,000.00 加:2020 年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2.20 加:理财收益 145.16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9,451.16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672.45 万元,具体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尚未 收回,投资结构性存款累计理财收入 216.70 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 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85.6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9,451.16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九江惠 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 (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 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 议”)。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 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2 单位:万元 序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余额 存储方式 号 3 万吨/年 FCC 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380302813800000188 化装置固体废弃 1 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 8,428.97 活期 7 物再生及利用项 行 目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补充营运资金及 2 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802380201178803 0.42 活期 偿还银行贷款 行 1 万吨/年工业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64899991010003123 3 废处理及资源化 1,021.77 活期 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 490 利用项目 合计 9,451.1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 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内,后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设原募集资金项 目。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在青岛董家口工业园区,并结合新的研究成 果及最新市场需求,对原募集资金项目的工艺流程及产品进行升级,生产线及产 品结构进行优化。变更后的项目投资概算 17,956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 15,184.95 万元,剩余部分由自有资金投入。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重新取得主管部门的立项备案及环评批复文 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2)等相关公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 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6,184.07 万元。 此次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ZG11567 号)。公司、保荐机 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2019 年 8 月 29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7,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发布《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的公告》,已将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偿还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编号:2020-018)。 (2)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2020 年 4 月 29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4 月 30 日和 2021 年 2 月 25 日,工 行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转出 7,000.00 万元和 2,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3 月 30 日和 2021 年 4 月 7 日已分别收回 4,000.00 万元和 5,000.00 万元。 (3)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 4 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4 月 9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9,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 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现有募集资金 专户中。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 2019-017 号)。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至 2020 年 9 月 4 日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 8,000.00 万元(详见公司公告 2020-035),此次购买在 2019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 2020-048)。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8 日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 8,000.00 万元(详见公司公告 2020-069),此次购买在 2020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期末无余额。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5 2020 年度,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 2。 2、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3、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惠城环保 2020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920 号]。报告认为:惠城环保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 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惠城环保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惠城环保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6 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 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7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29,821.23 884.03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184.9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184.95 13,672.45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0.92% 是否已变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更项目(含 资总额 入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3)=(2)/(1)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1) 金额 (2) 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一、3 万吨/年 FCC 催化 2021 年 12 月 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 是 15,184.95 15,184.95 0 0 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日 利用项目 二、1 万吨/年工业固废处 2019 年 3 月 否 10,136.28 10,136.28 884.03 9,172.45 90.49 -1,523.65 否 否 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31 日 三、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 否 4,500.00 4,500.00 4,5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银行贷款 8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9,821.23 29,821.23 884.03 13,672.45 -1,523.65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29,821.23 29,821.23 884.03 13,672.45 -1,523.65 一、1 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1)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 9,172.45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 2,988.38 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元,前期投入自有资金 6,184.07 万元,已完成置换。(2)报告期内亏损 1,523.65 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子公司市场开拓受限,订单不足,装置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负荷较低,亏损增加。 体项目) 二、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现已开始规划建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内,现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设原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金项目。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黄岛区滨海公路南、魏家滩村西约 102,577 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 地点变更情况 在该区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6,184.07 万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567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2019 年 8 月 1 日置换 4,000 万元,8 月 2 日置换 2,184.07 万元。(详见公司《关 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号) 9 1、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8 月 29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7,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发布《关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已将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偿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公告编号:2020-018)。 2、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2020 年 4 月 29 日) 充流动资金情况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4 月 30 日和 2021 年 2 月 25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转出 7,000.00 万元和 2,000.00 万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3 月 30 日和 2021 年 4 月 7 日已分别收回 4,000.00 万元和 5,000.00 万元。 3、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 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4 月 9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9,000.00 万元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 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募集资金出现剩余是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尚未完成,工程款项尚未全部支付。 10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 万元 对应的原承诺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本年度实际投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目 额(1)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化 3 万吨/年 FCC 3 万吨/年 FCC 催 催化装置固体 化装置固体废弃 15,184.95 0 0 0 2021 年 12 月 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废弃物再生及 物再生及利用项 利用项目 目 合计 15,184.95 0 0 0 “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内,现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 设原募集资金项目。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黄岛区滨海公路南、魏家滩村西约 102,577 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拟将变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在该区域。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经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页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斯亮 毛传武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