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惠城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1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1 年 04 月 27 日上午 9:3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
路 7 号惠城广场 418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04 月 23 日通过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现场出席董事 5 人,以通讯视频
方式出席董事 2 人(董事王俊峰、张金江),委托出席董事人数 0 人。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张新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造成重大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2021 年 04 月 27 日至 2022 年 04 月 26 日期间,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
合作银行以及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
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有关的其他条件)后续进一步协商后
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视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
融资,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项业务顺
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企业经营稳
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无需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使用期限到期后
延长 12 个月,即 2021 年 7 月 24 日至 2022 年 7 月 23 日,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出
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
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出
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