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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城环保: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2021-07-08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6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公司”或“发
行人”)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
商”或“中德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会令[第 1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惠城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6 日,T-1 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
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请投资者认
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
提示如下,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
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7 月 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
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
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2,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
销基数为 32,0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
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9,6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
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
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
申购。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
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
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
计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
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
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惠城环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
网上申购已于 2021 年 7 月 7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1 年 7 月 5 日(T-2 日)公布的《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
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惠城转债发行
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惠城转债本次发行 32,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共计 3,200,000 张,
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7 日(T 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惠城转债总计为 1,063,331 张,即 106,333,100 元,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 33.23%。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惠城转债总计为
2,136,660 张,即 213,666,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6.77%,网上中签率为
0.002442736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有效申购数量为 87,469,943,620 张,配号总数为 8,746,994,362 个,起讫号码为:
000000000001 -008746994362。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7 月 8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
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 2021 年 7 月 9 日(T+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
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 10 张(即 1,000 元)惠城转债。

    四、配售结果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类别                                                    中签率/配售比例
                             (张)              (张)
原股东                     1,063,331           1,063,331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87,469,943,620        2,136,660         0.0024427362%
合计                     87,471,006,951        3,199,991                -
    注:因《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 9 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惠城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1 年 7 月 5 日(T-2 日)刊登于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 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 行 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 57 号

 联 系 人:               史惠芳

 电      话:             0532-58657701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 系 人:               股本资本市场部

 电      话:             010-59026619



                                      发行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