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惠城环保: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7-21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1-072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 号)同意,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惠城环保”)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778.42 万元后(不含税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21.58
   万元。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716 号《验资报
   告》。
          截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4 万吨/年 FCC 催化新
                                    32,000.00            31,221.58                    0              31,221.58
 材料项目(一阶段)

          截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16,673.65 万元。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16,673.6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置换预先投
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实际    自有资金预先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净额                                      入自有资金金
  名称                            金金额                          可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额
4 万吨/年
FCC 催化
新材料项          56,169.00         32,000.00       31,221.58        31,221.58       16,673.65        16,673.65
目(一阶
段)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说明: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
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金额与《募集说明
书》中的内容一致。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6,673.65 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是必
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
者利益最大化。本次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以及发行
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与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使
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
人民币 16,673.65 万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
具了《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1]第 ZG11736 号),认为惠城环保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惠城环保截至报告编制日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有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予以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
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736 号);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债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