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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城环保: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02-1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惠城环保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超                   联系电话:010-5902 6705

保荐代表人姓名:毛传武                 联系电话:010-5902 677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毛传武、樊佳妮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 年 12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2022 年 1 月 2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下简
称“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对公司三会文件进行查阅或复印;
    2)查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公告的内容;
    3)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1
7.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 查阅公司内审部、审计委员会工作文件;
    2) 核查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
    3) 查阅公司相关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2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对有关三会文件进行查阅、复印;
    2)查阅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3)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4)查阅《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
    3)查阅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4)核查公司定期报告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3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募集资金对账单和相关文件;
    2)查阅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内容;
    3)询问公司高管人员,查看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访谈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查阅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公告内容,对有关决议文件进行查阅、复印。



                                     4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2)对重大合同、原始凭证进行查阅、复制;
    3)通过网络途径查询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
    4)查阅公司公告。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问题:

1、业绩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预计1,013.07万元–1,350.76万元,预计比上年同期下降50%-6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243.07万元–580.76万
元,预计比上年同期下降70.50%-87.65%。

    本期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1)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下游
客户开工不足,市场需求降低,竞争加剧,公司为争取订单主动降低销售单价,
使得公司产品销售及危废处置单价走低,2021年单价仍未恢复到疫情之前的水




                                    5
平,同时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得公司产品销售量出现下降,国外业务开拓也受到限
制,使得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出现下滑。(2)公司主要新建项目都处在
建设期间,产能尚未释放,但其项目相关生产储备人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增加
了本年度的费用支出。

2、IPO募集资金投资效益未达预期,具体情况如下:

    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实现
的效益低于预期效益,2019年、2020年分别亏损741.48万元、1,523.65万元,2021
年1-9月亏损672.99万元,主要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子公司市场开拓受限,
订单不足,装置负荷较低,亏损增加。

建议:

1、建议公司努力扩大收入来源,控制费用水平,提高盈利能力;

2、改善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经验状况,提高其效益水平。




                                     6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   超               毛传武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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