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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城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15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上午 11 点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 号惠城

广场 41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8 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叶红主持。公司

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青

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叶红、林瀚回

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叶红、林瀚回避

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3.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

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

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

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

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2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3 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3.4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叶红、林瀚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4.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5.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