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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城环保:关于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2022-06-22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 11.77 元/股调整到 11.72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1,77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35,310.00 万元(含
本数),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1,72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35,160.00 万元
(含本数);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数量不变。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调整依据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或“公司”)
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 5 月 20 日召
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关于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即 2022 年 4 月 18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11.77 元/
股。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二、公司权益分派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数
10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
民币 5,000,000.0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上市、股权
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
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因权益
分派方案公布后,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18;债券简
称: 惠城转债)处于转股期内,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
请日期间共计转股 4, 149 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
004, 149 股为基数,若后续出现股本变动,最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0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1 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条款,公司对发行价格和募集资
金总额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 11.77 元/股调整到 11.72 元/股。由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数量不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
民币 11,77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35,31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低
于人民币 11,72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35,160.00 万元(含本数)。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