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26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恩精工”或“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四川德
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德恩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
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1.07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任世驰 殷国富 毛杰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