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4-2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
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恩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德恩精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鉴于目前该事项有效期即
将到期,公司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一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德恩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82号)文件
核准,德恩精工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7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11.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463.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税)3,251.6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9,212.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9]第ZA148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屏山精密机械传动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30,152.07 28,512.23
2 德恩精工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9,691.12 8,000.00
3 德恩精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33.51 2,700.00
合计 42,576.70 39,212.2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拟购
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或其
他金融机构。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低风险,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日常公司运
营。
2、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
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
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
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
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
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等为投资标的的
高风险理财产品、不进行风险投资,风险可控。尽管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或定期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
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
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合理适度的理财投
资,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六、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
用规划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的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现金收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
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德恩精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和授权已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德恩精工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2、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
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国海证券对德恩精工本次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吴晓明 尹国平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