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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恩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29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恩精工”或“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四川德恩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德恩精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
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任世驰    殷国富   毛杰

                                                              2020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