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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恩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08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恩精工”或“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
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德恩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
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德恩精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注销及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将持有控股子公司上海博凯工业皮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博凯”)75%的股权全部转让,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存在亏损的资产售出,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和业务结构,集中
资源实现主营业务的聚焦发展,提高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终止注销上海博凯以及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任世驰   殷国富     毛杰

                                      2020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