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独立董事毛杰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3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毛杰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 2020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运用自身
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
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公司在 2020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
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
发表了有关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
意见
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2020 第三届董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1 年4月 事会第六 立意见 同意
23 日 次会议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
意见
2020 第 三 届 董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 年 4 月 事会第七 同意
29 日 次会议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 第 三 届 董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 年 7 月 事会第十 同意
独立意见
29 日 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0 第三届董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 年8月 事会第十 同意
24 日 一次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2020 第三届董 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注销及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
5 年 12 事会第十 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7日 三次会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注销及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0 年任职期间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了
委员职责。2020 年度,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
董事薪酬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
文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
通过《关于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第三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四、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20 年任职期间,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和其它时间到公司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的汇报,深入
了解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情况;平时通过面对
面交流、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本人对公司拟开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决议前,认真审核重大事项相关资料,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向公司提供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五、其他事项
1、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毛杰:maojielawyer@163.com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0 年任职期间内的履职尽责情况的汇报。任职期
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毛杰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