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德恩精工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晓明 联系电话:0755-83707473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国平 联系电话:0755-8370747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时,公司将三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人审阅了有关文件,对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
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公司董事王富民,于 2020 年 6 月 1 日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德恩精工股份 81,200 股,
交易金额为 141.28 万元,其首次减持德恩精
工股票十五个交易日前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
划。
2.公司董事王富民后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1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德
恩精工股票 30,600 股,成交金额合计 61.36
万元。德恩精工于 10 月 29 日披露 2020 年第
三季度报告,王富民卖出德恩精工股票的时
间发生在德恩精工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前三十日内,未按照基本减持规定减持。
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在本次现场检查中
又再次对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减持相关规定的培训。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15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董监高减持相关规定以及创业板再融资新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王富民,于
2020 年 6 月 1 日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德恩精
工股份 81,200 股,交易 组织王富民先生及公司
金额为 141.28 万元, 所有持有 5%以上股份的
1、信息披露 其首次减持德恩精工股 股东、董事、监事、高
票十五个交易日前未按 级管理人员对有关证券
规定披露减持计划。 法律法规进行学习。
2.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属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曾
熠作为其直系亲属 (丈
夫),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
股 票 32OO 股 , 并 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卖出公
司股票 2400 股,2020
年 9 月 7 日卖出公司
股票 800 股,构成短线
交易 。
3.公司董事王富民后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
16 日通过集中竞价 交
易方式合计卖出德恩精
工股票 30,600 股,成
交金额合计 61.36 万元。
德恩精工于 10 月 29 日
披露 2020 年第三季度
报告,王富民卖出德恩
精工股票的时间发生在
德恩精工 2020 年第三
季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
内,未按照基本减持规
定减持。
4.在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预约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的情况下,德恩
精工董事王富民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2000 股,王富
民减持时间发生在德恩
精工 2020 年年报披露
前三十日内,未按照基
本减持规定减持。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无 不适用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持
是 不适用
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2、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 是 不适用
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3、公司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赔偿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5、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补缴员工社会保险和
是 不适用
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同业竞争、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方面的承诺
7、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 是 不适用
质押、冻结的承诺
8、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是 不适用
10、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是 不适用
切实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无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1)公司董事王富民,于 2020 年 6 月 1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式减持德恩精工股份 81,200 股,交易金额为 141.28 万元,
其首次减持德恩精工股票十五个交易日前未按规定披露减持
计划。
(2)张佳作为德恩精工财务总监,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曾熠作为其直系亲属 (丈夫),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通过二级
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 3,2OO 股 ,并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卖出公司股票 2,400 股 ,2020 年 9 月 7 日
卖出公司股票 800 股。曾熠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
十四条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相关规定。
(3)公司董事王富民后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16 日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德恩精工股票 30,600 股,成
交金额合计 61.36 万元。德恩精工于 10 月 29 日披露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王富民卖出德恩精工股票的时间发生在德
恩精工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未按照基本减
持规定减持。
(4)王富民作为德恩精工董事,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0 股,该行为违反了《深
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定
期报告前 30 日内禁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
股票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又再次对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减持相关规定的培训。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吴晓明 尹国平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