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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恩精工: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1-09-27  

                         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21-060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监事苟瑕鸿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公司监事苟 瑕鸿女士 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
自集中竞价交易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
的时间除外),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不能
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数量不超过 759,3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2%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收到苟瑕鸿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
函》。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苟瑕鸿女士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已达到计划减持股份数
量的一半,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称                             (元/股)        (股)         比例(%)

                       2021 年 9
            集中竞价                17.6985        482,864           0.33
                        月 23 日

  苟瑕鸿               2021 年 9
            集中竞价                17.1713         23,300           0.02
                        月 24 日

              合计        -            -           506,164           0.35
    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    比例(%)            比例(%)

                                    3,037,5               2,531,33
                    合计持有股份                 2.07                  1.73
                                       00                     6

                   其中:无限售条
     苟瑕鸿                         759,375      0.52     253,211      0.17
                       件股份

                                    2,278,1               2,278,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5                  1.55
                                       25                     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苟瑕鸿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苟瑕鸿女士《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