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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恩精工:国海证券关于德恩精工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11-2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恩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对德恩精工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德
       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82 号)
       文件核准,德恩精工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7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463.86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税)3,251.6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9,212.23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4860 号)。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建设期(月)
                                    资金额             资额
        屏山精密机械传动零部
 1                                 28,512.23         28,512.23        100%             24
        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德恩精工智能制造技术
 2                                  8,000.00          5475.98        68.45%            36
              改造项目
        德恩精工研发中心建设
 3                                  2,700.00          978.93         36.26%            30
                项目
            合计                   39,212.23         34,967.14       89.17%            -
    注: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德恩精工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建设期由 2020 年 11 月 30 日延长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德恩精工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该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序号          项目名称
                                      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德恩精工研发中心建
    1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2 年 5 月 31 日
                 设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0 年初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项目整体进度放缓,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为保障
全体股东的利益,降低募投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投项目收益,公司经过审慎
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
情况下,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建设完成。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仅涉及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会按照新的项
目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
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
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进行延
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
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
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
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恩精工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上述事项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德恩精工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
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吴晓明                 尹国平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