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4-25
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22-021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1 年度实现
净利润 71,037,920.52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79,453,913.72 元。根
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945,391.37 元,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09,300,731.51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26,441,091.14 元。根据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
配利润为 309,300,731.51 元。
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6,67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667,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利润分配预案在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
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拟定的,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议案提交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
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本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
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案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