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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恩精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德恩精工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国平                    联系电话:0755-83707473

保荐代表人姓名:武剑锐                    联系电话:0755-8370747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时,公司将三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人审阅了有关文件,对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
                                          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经查,2021 年 6 月,公司董事兼股东王富
                                          民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
                                          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
                                          于对王富民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5 号)(以下简称
                                        “《监管谈话》”):王富民作为四川德恩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
                                        事,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德恩精工股份 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014%,成交金额 31,680 元。上述减持行
                                        为发生在德恩精工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且未提前 15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
                                        计划。
                                        2.经查,2021 年 3 月,公司财务总监张佳女
                                        士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张佳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2021]8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张
                                        佳作为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张佳的配偶曾熠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期间,通过名下证券账户以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德恩
                                        精工 3,200 股,累计卖出德恩精工股票 3,200
                                        股,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3.雷永志作为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 2021 年 7
                                        月 6 日通过名下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增持公
                                        司股份 556,300 股后,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因
                                        误操作卖出公司股份 5,000 股,该行为构成
                                        短线交易。
                                        整改情况:
                                        1、公司发现情况后及时通过公告予以披露,
                                        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保荐机构组织雷永志先生、王富民先生、
                                        张佳女士及其配偶、公司所有持有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有
                                        关证券法律法规进行学习。
                                        3、王富民先生已经于 2021 年 7 月 5 日辞去
                                        公司董事职务。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7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征求意见稿)及创业板
                                         再融资法规学习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经查,王富民作为四
                                    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德恩精工
                                    股份 2,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014%,成交
                                    金额 31,680 元。上述减     1、公司发现情况后及时
                                    持行为发生在德恩精工       通过公告予以披露,并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前      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
                                    30 日内,且未提前 15 个     教育。
                                    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       2、保荐机构组织雷永志
                                    划。                       先生、王富民先生、张
                                    2.经查,2021 年 3 月,     佳女士及其配偶、公司
1、信息披露
                                    公司财务总监张佳女士       所有持有 5%以上股份
                                    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       的股东、董事、监事、
                                    《关于对张佳采取出具       高级管理人员对有关证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     券法律法规进行学习。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3、王富民先生已经于
                                    [2021]8 号)(以下简称     2021 年 7 月 5 日辞去公
                                    “《警示函》”):张佳作   司董事职务。
                                    为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佳的配偶曾熠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期间,通过名
                                    下证券账户以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买入德恩精工 3,200
                                      股,累计卖出德恩精工
                                      股票 3,200 股,该行为
                                      构成短线交易。
                                      3.雷永志作为四川德恩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 2021 年 7 月 6
                                      日通过名下证券账户在
                                      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556,300 股后,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因误操作卖
                                      出公司股份 5,000 股,
                                      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持
                                                       是            不适用
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2、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             是            不适用
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3、公司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赔偿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5、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补缴员工社会保险和            是            不适用
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同业竞争、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方面的承诺
7、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             是                不适用
质押、冻结的承诺
8、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是                不适用
10、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是                不适用
切实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公告,保荐代表人吴晓明先生因工作
                            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荐机构指派保荐代表人武剑锐先生
                            接替吴晓明先生对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相应职责。
                            2021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及郭刚、武剑锐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1〕44 号),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郭刚、武剑锐
                            因保荐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国海证
                            券、郭刚、武剑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21 年
                            度,保荐机构及相关人员已完成对相关问题的整改,重庆长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上市。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2021 年 12 月 2 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18
整改情况                    号),2022 年 3 月 23 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11 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国海证券因
                            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涉嫌未勤
                            勉尽责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审理终结完毕,中国证监
                            会依法对国海证券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1,798 万元,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措施。针对上述
                            处罚事项,保荐机构将认真总结教训,持续强化投资银行类
                            业务质量管控,进一步提高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防范能力。
                            经查,公司董事雷雨霏女士,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预约时
                            间为 2022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情况下,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
                            发生窗口期违规买入 10,000 股公司股份。雷雨霏女士本次买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入公司股票行为违反相关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
                            前 30 日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
                            人员的配偶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规定。
整改情况:
雷雨霏女士对此次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向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公司
股份。公司董事会要求雷雨霏女士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股票
账户管理,严格履行作为公司董事的义务,并决定扣除其 6
个月的董事津贴,并且要求其承诺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
公司股票。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雷雨霏女士及
公司所有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再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尹国平                  武剑锐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