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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恩精工: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公告2022-05-31  

                         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22-044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永志、雷永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
后,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一致行动人的规定,雷永志、雷永强仍属于
一致行动人关系。

    2.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雷永
志、雷永强,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雷永志、雷永强的通知,双方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已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到期,经雷永志先生、雷永强先生共同协商一致,双方决定《一致
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2017 年 3 月 21 日,公司股东雷永志先生、雷永强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对公司任何重要事项的决策,双方都将进行事前充分协商
并始终保持意见一致,且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按照一致
意见进行表决。双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及
一致行动人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双方不得退
出一致行动,也不得辞去董事、监事或高级菅理人员职务。本协议自双方共同签署之
日起生效,至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前,本协议对各方始终具
有约束力,不得合意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在上述《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有效期内,雷永志、雷永强作为一致行动人,
二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协议双方均严格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
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情况
    2022 年 5 月 31 日,雷永志、雷永强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到期,
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决定《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且不再签
署关于一致行动安排的其他相关协议。
    三、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章第八十三
条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
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九)
持有投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
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
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
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
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
    雷永志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雷永强与雷永志为兄弟关系,因此本次《一
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后,雷永志、雷永强仍属于一致行动人。双方将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要求,双方持有的股份仍将合并计算,
双方减持股份时需严格按照一致行动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永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71.7135 万股,通过眉山
黎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 万股,雷永志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2,974.713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28%,雷永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3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33%。
    综上,本次《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到期后,雷永志、雷永强合计持有公司
5,809.713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9.61%。雷永志、雷永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说明
    1、上述《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行为,不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2、上述《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
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