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恩精工”或“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
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
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
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 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1、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2、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均是为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且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
利益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雷永志先生、雷永强先生、雷雨霏女
士、马路女士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结合上述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
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运陈先生、刘海月女士、沈倩岭女士
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运陈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运陈先生、沈倩岭女士和刘海月
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结合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
力。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任世驰 殷国富 毛杰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