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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恩精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1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德恩精工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刚                      联系电话:0755-83716909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大伟                    联系电话:0755-8371690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时,公司将三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人审阅了有关文件,对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
                                          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详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
                                         采取的措施”。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详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
                                         采取的措施”。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 经查,雷雨霏作为四
                                    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恩
                                    精工)董事,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买入德恩精工
                                    股份 10,OO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OO68%,成交
                                    金额 133,342 元。德恩
                                    精工于 4 月 25 日披       保荐机构督促雷雨霏女
                                    露 2021 年年报,上述      士加强对相关法律、法
                                    交易发生在德恩精工定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
1、信息披露
                                    期 报 告 公 告 前 30 日   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
                                    内,违反了《上市公司      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为再次发生。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
                                    会公告[2022]19 号)第
                                    十二条第(一)项的规
                                    定。雷雨霏女士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
                                    “四川证监局”)出具的
                                      《关于对雷雨霏采取出
                                      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22]11 号)。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持
                                                      是            不适用
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2、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            是            不适用
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3、公司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赔偿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5、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补缴员工社会保险和
                                                      是            不适用
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同业竞争、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方面的承诺
7、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            是            不适用
质押、冻结的承诺
8、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是            不适用
10、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            是            不适用
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 2 月 28 日,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保荐代表人吴晓明先生因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海证券决定指派保荐代表人武
                            剑锐先生接替吴晓明先生对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相
                            应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尹国平先生和武剑锐先生,持续督导责
                            任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5 月 26 日,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公告,保荐代表人尹国平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国海证券决定指派保荐代表人郭刚先生接替尹国平先生对尚
                            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相应职责。本次变更后, 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郭刚先生
                            和武剑锐先生,持续督导责任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7 日,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告,保荐代表人武剑锐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国海证券决定指派保荐代表人罗大伟先生接替武剑锐先生对
                            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相应职责。本次变更后,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郭刚先
                            生和罗大伟先生,持续督导责任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2〕11 号)。因公司为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债券提供服务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
                            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1,798 万元,并处以 60 万
                            元罚款。针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认真总
                            结教训,持续强化投资银行类业务质量管控,进一步提高投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资银行类业务风险防范能力。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2)2022 年 4 月 24 日,广西证监局作出《关于对国海证券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5 号)。
整改情况                    因公司在从事“16 胜通 01”“16 胜通 03”“17 胜通 01”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未勤勉尽责等问题,广西证监
                            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针对监管部
                            门指出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勤勉尽
                            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及时完成了对相关问题的整改。
                            (3)2022 年 4 月 2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深
                            证函〔2022〕233 号),因国海证券在为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时未勤勉尽责,对国海证券采
                            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针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公司高
                            度重视,认真总结教训,持续强化投资银行类业务质量管控,
                            进一步提高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防范能力。
                            (4)2022 年 6 月 8 日,江苏证监局作出《关于对国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69 号)。
                            因公司存在对受托管理的“17 苏建 01”公司债发行人募集资
                            金使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针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公司高
                            度重视,通过定期检查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统一规范
                            受托管理业务底稿标准及收集要求等方式,持续完善后续管
                            控措施,及时完成了相关问题的整改。
                            1.2022 年 6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作出《关于对
                            雷雨霏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22]11 号)。“雷雨霏作为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恩精工)董事,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买
                            入德恩精工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68%,成交
                            金额 133,342 元。德恩精工于 4 月 25 日披露 2021 年年报,
                            上述交易发生在德恩精工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违反了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9 号)第十二条第(一)
                            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
                            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针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雷雨霏女士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深
                            刻反省,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窗
                            口期违规买入股票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意,并承诺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雷雨霏女士承诺会加强关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
                            各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
                            责和义务,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要求雷雨霏女士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股票账户管
                            理,严格履行作为公司董事的义务,并决定扣除董事雷雨霏
                            女士 6 个月的董事津贴,并且要求其承诺未来 6 个月内不
                            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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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郭刚                       罗大伟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