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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恩精工: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世驰已离任)2023-04-21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世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
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公司在 2022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
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
发表了有关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类型

                     第三届董   补选雷雨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1      2022-1-7    事会第二                                          同意
                                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十一次会
                  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
                第三届董   意见
                事会第二
2   2022-4-25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同意
                十三次会
                           告》的独立意见
                  议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第三届董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事会第二   见
3   2022-5-7                                                       同意
                十四次会
                  议       关于变更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
4   2022-6-24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    同意
                十五次会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议

                           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事会第二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5   2022-8-25                                                      同意
                十六次会
                  议       关于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期间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
加提名委员会的交流、沟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
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讨论,对
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职能。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期内按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
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与
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公司的研发方向、市场开拓重点、
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和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充分沟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风
险控制等进行深入了解,及时获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进展等信息,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敬
畏市场,尊重规则,聚焦主业,加快发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的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关注市场及外部环境变化,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对需要董事
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查阅相关资料,询问并核查有关问题,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有关重大事项,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已于 2022 年 9 月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
履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任世驰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