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殷国富已离任)2023-04-21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殷国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
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公司在 2022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
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
发表了有关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类型
第三届董 补选雷雨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1 2022-1-7 事会第二 同意
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十一次会
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
第三届董 意见
事会第二
2 2022-4-25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同意
十三次会
告》的独立意见
议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第三届董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事会第二 见
3 2022-5-7 同意
十四次会
议 关于变更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
4 2022-6-24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 同意
十五次会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议
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事会第二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5 2022-8-25 同意
十六次会
议 关于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
期间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
名委员会的交流、沟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与
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公司的研发方向、市场开拓重点、
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和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充分沟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风
险控制等进行深入了解,及时获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进展等信息,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敬
畏市场,尊重规则,聚焦主业,加快发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的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关注市场及外部环境变化,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对需要董事
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查阅相关资料,询问并核查有关问题,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有关重大事项,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已于 2022 年 9 月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
履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殷国富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