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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因赛集团: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6-15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认真听取了会议主持人的介绍,审核

了全部议案。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上海天与空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51.01%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业经具有证券、 期

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

和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价格系根据上述评估报告结果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关于

收购上海天与空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51.01%股权的事项。



    综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相关议案的提出及内容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会议达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李西沙、段淳林、沈肇章

                                                 2020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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