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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因赛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公告2020-08-04  

						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6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
别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对公司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修改董事会对
公司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告》。


     近日,公司就上述变更办理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同时
完成。


     以下是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以及工商准予变更登记(备案)情况:
  条款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一百 董事会对公司交易事项的决策权 董事会对公司交易事项的决策权
一十三
条     限如下:                     限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议,未达到下列标准且不属于本章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程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事
为计算依据;                    项的,由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过 1,000 万元;                 为计算依据;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万元;                          过 3,0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过 1,000 万元;                 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300 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六)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外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的担保事项。                    过 3,0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本条所称“交易”与本章程第四十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一条所称“交易”含义相同。      (二)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外
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 的担保事项。
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上述第一款、第二款指标计算中涉
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
(七)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 算。
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本条所称“交易”与本章程第四十
       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 一条所称“交易”含义相同。
       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以上的关联交易;                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八)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 (三)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
       上述事项的审议权限另有强制性 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
                                       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以上的关联交易;
                                       (四)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
                                       上述事项的审议权限另有强制性
                                       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第一百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
三十一
条     权:                           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和投资方案;                    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方案;                          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事业 司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事业
       部总经理、职能中心总监;        部总经理、职能中心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
责管理人员;                   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办公室对公司交易事项的
                               决策权限如下: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达到下
                               列标准之一的,应由总经理办公室
                               提交董事会审议,未达到下列标准
                               的,由总经理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
                               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超
                               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的 30%,且绝对金额超过
                               人民币 3,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超过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 3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
                               币 3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务和费用)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30%,且绝对金额超过
                               人民币 3,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超过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条所称“交易”与本章程第四十
                                        一条所称“交易”含义相同。
                                        (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
                                        上述事项的审议权限另有强制性
                                        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章程(2019 年 7 月)》。


     特此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