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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因赛集团: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8-28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认真听取了会议主持人的介绍,
审核了全部议案。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
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
   二、对《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
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对《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
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五、对《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因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而相应调整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李西沙、段淳林、沈肇章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