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认真听取了会议主持人的介绍, 审核了全部议案。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本次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李西沙、段淳林、沈肇章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