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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因赛集团: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8-06  

                        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7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
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
换届选举。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职工代表监
事 1 人。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经审核,监事会提名魏晔骅先生、刘晓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三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胡文娟女
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
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继
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
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6 日
附件: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魏晔骅:男,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中国
语言文学系本科学历。2006 年进入广告行业,曾就职于奥美广告广州公司。2010
年加入公司,现任事业群总经理。一直聚焦、深耕战略客户,在家电及汽车客户
领域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魏晔骅先生现通过珠海旭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 44,972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魏晔骅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
监事的情形。


       刘晓宇:男,198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黄河科技
学院新闻本科学历。2005 年进入广告行业,曾就职于碧桂园集团。2006 年加入
公司,现任事业群总经理,持续深耕腾讯互娱大板块,带领团队多次获得腾讯年
度最佳策略供应商。
    刘晓宇先生通过广东橙盟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4,504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2%。除作为广东橙盟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有限合伙人外,刘晓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
形。


       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胡文娟:女,198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湘潭大学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主流媒体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港股上市公
司卓越教育集团任职人力资源主管岗位,拥有 12 年大型集团化企业及上市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经验。2015 年加入公司,历任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高级经理、
人力资源总监,现任人力行政总监。
    胡文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