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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因赛集团: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01-06  

                        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2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12 月 27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并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
    2、公示时间:2022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以邮件方式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
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
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 号》《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
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聘用
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前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