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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因赛集团: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3-03-02  

                        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7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期权简称:因赛 JLC1

     期权代码:036530

     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3 年 1 月 11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00 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12 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13.03 元/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3 年 3 月 2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
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二)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
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沈肇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2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
计划获得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至授权日的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
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23 年 1 月 11 日。

     (二)授予数量:400 万份。

     (三)授予人数:112 人。

     (四)行权价格:13.03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      占本计划拟授
                                                                                占当前公司股本
  姓名        国籍             职务         期权数量        予权益总量的
                                                                                  总额的比例
                                            (万份)            比例

王建朝        中国            董事长             30              6.00%                0.27%

  李明        中国        董事、总经理           30              6.00%                0.27%

                         董事、高级副总
刘颖昭        中国       经理、汽车营销          24              4.80%                0.22%
                           中心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
王明子        中国                                9              1.80%                0.08%
                          理、财务总监

  谭琳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9              1.80%                0.08%

  钟娇        中国             董事               6              1.20%                0.05%

  程伟        中国         董事会秘书             6              1.20%                0.05%

  张曲        中国        执行创意总监            9              1.80%                0.08%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77            55.40%                2.52%
            (合计 104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400            80.00%               3.6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3、刘颖昭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被董事会聘任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王明子、谭琳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
被董事会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据此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职务做更新,其获授股票期权
数量未作调整。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
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 14 个月、26 个
月、38 个月。

     3、行权安排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一个行权期                                                                   33%
                  之日起 2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2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二个行权期                                                                   33%
                  之日起 3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3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三个行权期                                                                   34%
                  之日起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
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
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
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八)本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
             对应考
 行权期
             核年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第一个行               2023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 8 亿      2023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 7.2
             2023 年
  权期                              元;                              亿元;

第二个行               2024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 12        2024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 9.6
             2024 年
  权期                            亿元;                              亿元;

第三个行               2025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 18       2025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 14.4
             2025 年
  权期                            亿元。                             亿元。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行权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挂
钩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