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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胜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2019-11-25  

						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19-032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卓胜微”)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39 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88,2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39.26 万元,募集
资 金 净 额 为人 民 币 82,885.74 万元 ( 实际 存 放 于募 集 资 金专 户 里 的余 额 为
84,092.92 万元,其中差额为尚未划转的中介机构发行费用 1,207.19 万元)。募

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4999 号《验资报告》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8,066.14 万元(其
中包含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的 4,132.08 万元发行费),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0,235.78 万元(含尚未置换
的发行费 1,207.19 万元及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相关情况

    公司在《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做出了安排,即“为把握市场机遇,本
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经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
予以置换”,本次置换安排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核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75号《关于江苏

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
报告》,截至2019年10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12,430.47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207.19
万元。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承 截止披露日自有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总额       诺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射频滤波器芯片及模组研发及
1                                      46,626.92      40,521.69        2,848.60      2,848.60
        产业化项目
        射频功率放大器芯片及模组研
2                                      25,499.18      25,499.18        1,289.10      1,289.10
        发及产业化项目
        射频开关和 LNA 技术升级及产
3                                      16,864.87      16,864.87        8,292.77      8,292.77
        业化项目
        面向 IoT 方向的 Connectivity
4                                      17,638.85                  -           -              -
        MCU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946.05                  -           -              -

                 合计                  120,575.88     82,885.74       12,430.47     12,430.47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类别              已预先支付费用                拟置换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188.68                     188.68
    2         法律费用                                   258.00                     258.00
    3         审计评估费用                               295.66                     295.66
    4         信披费用                                   433.96                     433.96
    5         材料制作费用                               19.09                       19.09
    6         上市手续费用                               11.79                       11.79
               合计                                  1,207.19                     1,207.19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共计13,637.6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

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
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金额共计为13,637.66万元。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符合《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六个月,公司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
项核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75号《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前述决策及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符合《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637.6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13,637.66 万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综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卓胜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核查意

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