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健)2020-04-28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公司制定的规定,在 2019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
谨慎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本人 2019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在审
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列席股
次未亲自参
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东大会
加董事会会
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议
宋健 7 6 0 1 0 否 2
二、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1、本人对公司 2019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续聘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2、2019 年度,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9 年 3 月 4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9 年度关
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26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预计 2019 年
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8 月 28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9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独立意见。
(4)2019 年 10 月 28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11 月 25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
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战略规
划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合理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
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专业职责。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
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本人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
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
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二)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范运作,提
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
息披露等义务。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积极参加各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七、 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议
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
变化。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审议事
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
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促使公司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宋健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