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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胜微: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保荐书2021-02-04  

                             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1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卓胜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1
号)批复,同意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胜微”、“发行人”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发行人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保荐书内容与
格式指引》(以下简称“《内容与格式指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
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
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本上市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中相同的含义)




                                    2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axscend Micro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 777 号 A3 幢 11 层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 777 号 A3 幢 11 层

    法定代表人:许志翰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8 月 10 日

    邮政编码:214072

    电话号码:0510-85185388

    传真号码:0510-85168517

    互联网网址:http://www.maxscend.com/

    电子信箱:info@maxscend.com

    股票简称:卓胜微

    股票代码:30078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0518277888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生产;集成电路、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及批发、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
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二)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射频集成电路领域的研究、开发与销售,主要向市场提供
射频开关、射频低噪声放大器、射频滤波器等射频前端分立器件及各类模组的应
用解决方案,同时公司还对外提供低功耗蓝牙微控制器芯片。公司产品当前主要
应用于智能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依托公
司长期以来的技术积累,公司产品正逐步扩展到更多样化的终端市场和客户,覆
盖通信基站、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公司坚持自主研发核心技术,已成为射频前
端细分领域国产芯片的领先企业。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业务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射频开关     85,265.72 85.46% 120,778.82 79.86% 46,085.43 82.27% 46,319.38 78.29%
射频低噪声
           12,101.04 12.13% 25,518.50 16.87% 8,435.07 15.06% 11,438.05 19.33%
放大器
其他          2,402.56   2.41%   4,942.14       3.27% 1,498.49   2.67% 1,407.31    2.38%
总计         99,769.32 100.00% 151,239.46 100.00% 56,019.00 100.00% 59,164.74 100.00%


(三)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1、技术情况

       目前,5G网络已逐步在全球多个市场投入使用,5G为射频前端行业带来新
的增长机遇,同时也对射频器件设计企业提出新的挑战:射频前端器件需要支持
的频段数量增加;手机留给射频前端的容积越来越小,对高性能的射频器件需求
增加;高频段信号处理难度增加;载波聚合及MIMO技术应用逐步普及要求各射
频器件进行相应的技术更新等。为了进军5G相关的高增长市场,在新一波浪潮
中脱颖而出,基于前期技术积累,公司全面布局5G射频前端技术研发平台,迎
接5G的发展机遇。报告期内,公司所开发的技术与产品形态丰富,可以满足各
种应用场景需求,并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公司提供的射频低噪声放大器、射频
开关的各类型多种型号产品均可满足5G中的sub-6GHz频段应用需求;同时,公
司的射频天线调谐开关系列能够全面覆盖sub-6GHz频段并支持高性能天线调谐


                                            4
的各种功能。上述产品已逐步在三星、华为、vivo、OPPO、小米等终端客户实
现量产销售。

    随着手机内部空间日益紧张,射频前端器件的集成趋势明显。报告期内,公
司研发团队凭借不断创新突破,正式推出射频前端模组产品,实现了射频前端模
组从无到有的突破,公司是国内先行推出射频模组的企业之一。公司凭借自身对
行业发展趋势的深入了解,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提前布局和技术创新,进一步丰
富了射频前端产品线布局,扩大了产品的应用范围,使公司在技术演进和需求变
动中保持本土市场领先地位,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2、研发情况

    近年来,依托对关键技术和资源的持续投入,公司在射频前端和物联网领域
保持增长;通过积极调整研发策略应对市场多样化、差异化的需求,继续扩大公
司在目标市场的竞争优势;通过提前布局先进的技术平台,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加
强核心技术储备;通过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与实施,不断夯实公司射频前端芯片
开发的技术水平。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策略,研发一系列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
能、高品质的产品并实现产业化,产生了一批新的核心技术专利与集成电路布图
设计证书,巩固和扩大了主导产品的市场份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取得
63 项专利,其中国内专利 62 项(包含发明专利 51 项)、境外专利 1 项(该项为
发明专利);10 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研发投入金额            8,941.92         13,764.59      6,770.45      4,783.81
    营业收入             99,769.32        151,239.46     56,019.00     59,164.74
研发投入金额占比            8.96%             9.10%        12.09%         8.09%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5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8,498.47         192,313.10              54,149.04          36,300.36
负债总额                  23,186.81           22,562.81              6,903.74           5,291.95
股东权益合计             195,311.66         169,750.29              47,245.31          31,008.41
归属于母公司的
                         195,998.81         170,310.70              47,530.49          31,051.37
股东权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总收入                 99,769.32         151,239.46             56,019.00          59,164.74
营业利润                   40,702.91          56,264.50             17,620.93          19,338.57
利润总额                   40,712.91          56,265.56             17,963.67          19,298.44
净利润                     35,177.46          49,445.68             16,037.59          16,944.61
归属于母公司所
                           35,301.61          49,717.00             16,233.29          16,988.84
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6,245.93              5,561.98          13,428.27          12,856.85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6,601.53         -58,185.86            -4,238.04          -4,161.51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7,549.75         73,040.58               -359.13            -840.98
现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                484.49               730.86            1,003.81            -502.63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
                            -7,420.86         21,147.55              9,834.90           7,351.74
物净增加额

    4、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6 月 30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项目               日/2020 年 1-6 31 日/2019 年 31 日/2018 年 31 日/2017 年
                                      月             度            度            度
流动比率(倍)                             9.38              8.54           7.60               6.54
速动比率(倍)                             6.83              6.79           5.45               4.7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11.26           11.45%          11.24%         12.82%

                                              6
                             2020 年 6 月 30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项目              日/2020 年 1-6 31 日/2019 年 31 日/2018 年 31 日/2017 年
                                   月             度            度            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10.61        11.73%        12.75%        14.5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1          6.78          10.91         13.40
存货周转率(次)                       0.97          2.65           2.15          3.19
每股净资产(元)                      10.89         17.03           6.34          4.1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35          0.56           1.79          1.71
每股现金流量(元)                    -0.41           2.11          1.31          0.98
基本每股收益(元)                     1.96          3.16           1.20          1.26
稀释每股收益(元)                     1.96          3.16           1.20          1.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89          3.09           1.14          1.26
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93%        44.62%         41.32%        74.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8.23%        43.66%         39.06%        74.80%
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301.61     49,717.00      16,233.29     16,988.84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3,990.26     48,648.49      15,347.31     17,000.0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平均余额
6、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口径)/期末总股本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8、每股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9、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
10、2020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未经年化处理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的相关风险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
大幅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

                                          7
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此外,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
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2、市场风险

    (1)行业周期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集成电路设计业,并专注于射频前端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
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样聚焦于射频前端芯片领域,其
产品主要应用于移动智能终端、通信基站等领域。近年来,集成电路行业及下游
行业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快速的发展。然而,由于集成电路产
业的发展受到全球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贸易环境、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关系等多
种因素的影响,未来若集成电路产业受到不利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
与发展带来阻碍。

    (2)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射频前端芯片设计行业公司众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公司在射频前
端芯片领域的竞争风险主要来自于欧美传统大厂 Broadcom、Skyworks、Qorvo、
NXP、Infineon、Murata 等,及国内竞争厂商紫光展锐、飞骧科技、唯捷创芯、
韦尔股份等。

    一方面,海外龙头企业拥有较强的资金及技术实力、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
场影响力,公司与之相比在整体实力和品牌知名度方面还存在差距;另一方面,
本土竞争对手提供的芯片产品趋于同质化,从而导致市场价格下降、行业利润缩
减等状况。因此,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可能导致公司市场份额降低、利润空间缩
小,为公司的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3)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近年来,以美国贸易政策变化为代表的国际贸易摩擦给全球商业环境带来了

                                  8
一定的不确定性,近期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发展和升级,美国通过加征关税、技术
禁令、将中国公司与机构列入实体清单等方式,对双方贸易造成了一定阻碍。虽
然目前国际贸易摩擦尚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且中美两国在 2020 年 8
月 25 日举行的经贸会谈中决定继续推动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落实,但国际贸易
趋向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如果国际贸易出现变化,可能导致国内集成电路产业需
求不确定,并可能对公司的产品研发、销售和采购等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上述国际贸易摩擦对公司的下游终端客户产生了一定影响,若公
司下游客户因供应环节受到阻碍、市场地位发生变化等原因,对芯片等上游零部
件的采购策略进行调整,发行人向该类下游客户的销售可能会受到影响,因此公
司对其销售规模存在下滑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其可持续性带来一定负
面影响。

    (4)新冠疫情风险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致使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
响。我国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延迟复工、限制人员流动的政策,对公司的经
营状况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全面复工,生产
经营已恢复正常。但考虑到目前国内仍有部分城市存在确诊病例,且全球范围内
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如果短期内疫情不能出现好转甚至出现进一步扩散,则
存在防疫措施再度趋严,使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受到疫情影响的风险。

    3、业务与经营风险

    (1)技术创新风险

    射频前端芯片可应用于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可穿戴电子、通信基站、
汽车电子等诸多领域,其技术创新趋势与通信技术迭代进程息息相关。未来若公
司技术研发水平落后于行业升级换代水平,或公司技术研发方向与市场发展趋势
偏离,将导致公司研发资源浪费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研发风险

    集成电路产品普遍具有技术含量高、研发周期长、前期投入大的特点,公司
在新产品开发的过程中,存在前期规划与市场需求不符、研发项目无法实现、产


                                  9
品推广不及预期等风险,从而导致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无法有效收回。公司面临着
多种新产品开发风险,有可能对公司持续的产品迭代造成障碍,进而影响公司长
期可持续的盈利。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射频前端芯片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以及智
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目标终端市场相对集中度较高。2019年度和2020
年1-6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达到112,547.86万元和82,673.37万
元,占总销售收入比例分别达到74.42%和82.86%。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
入占比相对较高,若主要客户自身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将面临客户重大变动
的风险,从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原材料供应及外协加工风险

    公司作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专注于芯片的研发、设计环节,生产环节主要
采取委外加工模式。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晶圆,而芯片的封测等生产环节主
要通过外协厂商完成。若晶圆市场价格、外协加工费价格大幅上涨,或由于晶圆
供货短缺、外协厂商产能不足或生产管理水平欠佳等原因将影响公司的产品生
产,将会对公司的产品出货、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程度
的原材料供应及外协加工的风险。

   (5)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业链上游环节呈现相对集中的态势,报告期内,公司的向主要供应商
的采购集中度较高。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
别为90,309.23万元和62,882.51万元,占比分别达到91.75%和91.04%,其中向第
一大供应商Tower及其关联方的采购占比分别为54.87%和55.20%。虽然发行人晶
圆供应商、封测供应商具有一定可替代性,且对于单一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但若主要采购地区集成电路领域的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其主要原材料供应
商或封测供应商的供货因各种原因出现中断或减少,或上述供应商大幅提高供货
价格,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性和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4、财务风险


                                    10
     (1)盈利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将新增大量固定资产、研发投入,年均
新增折旧、费用金额较大。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预期实现效益,公司预计
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可以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及费用支出。但是一方
面,本次募投项目的投入、建设、运营存在一定周期,经济效益不能立即体现,
因此存在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盈利能力指标出现一定摊薄的风险。另一方
面,如果行业、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募投项目研发、公司经营状况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募投项目折旧、费用支出的增
加可能导致公司利润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2)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
务 总 局 江 苏 省 税 务 局 联 合 颁 发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GR201932003952)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可享
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15%。本公司 2019 年度暂按 15%的税率预提企业所得税。
若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企业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到期后无法续期,则可能因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动而影响公司的净利润水平。

     (3)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采购中较大比重用美元支付,在销售中存在境外业务及部分产品出口,
并且通过美元进行结算。在公司业绩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人民币汇率波动的
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汇兑损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
影响。

     5、管理风险

     (1)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通过不断创新及自主研发,公司已在射频开关、射频低噪声放大器、射频滤
波器、WiFi 蓝牙芯片产品等领域形成了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这些专
利是公司产品竞争优势的有力保障。未来如果因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等原因导
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将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1
    (2)人力资源不足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产业,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核
心竞争力之一。从公司本身的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环境来看,仍需要不断吸引优
秀人才的加盟,因此公司对相关优秀人才的需求将愈加迫切。同时,随着集成电
路设计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对人才争夺的加剧,公司的相关人才存在一定的
流失风险。如果发生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大量流失或者因规模扩张导致人才不足
的情形,很可能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并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高速增长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几年公司业务规模实现快速增长,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的营业
收入分别为151,239.46万元和99,769.32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69.98%和93.64%;
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的总资产分别为192,313.10万元和218,498.47万元,增长
幅度分别达到255.16%和13.62%。随着公司的高速成长和本次募投项目的陆续实
施,收入、资产规模的扩张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和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如
果公司未能根据业务规模的发展状况及时改进企业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将
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多个项
目的同时实施对公司的组织和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且与Foundry共同投入
建立前道晶圆生产专线对公司的内外部资源整合能力要求较高。若公司与晶圆代
工厂合作建设产线的进展有所放缓,将对募投项目后续的实施效果带来一定影
响。此外,随着新产品的持续开发与晶圆生产专线的陆续搭建,公司的资产规模
及业务复杂度将进一步提升,研发、运营和管理人员将相应增加,如果公司未能
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及时提升人力资源、法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能力,可能会影
响项目研发及建设进程,导致项目未能按期投入运营的风险。具体而言,公司本
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包括以下几方面:

    1)合作方协商风险


                                  12
    公司计划在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与晶圆代工厂合作建立生产专线,但
尚未与晶圆代工厂签署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合作协议,公司相关合作方尚处于前
期互相尽调研究阶段,合作方式、合作条款等具体内容尚在谈判过程中。在本次
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过程中,若公司未能及时与晶圆代工厂就合作事项达成一
致,将导致生产专线无法如期建设,从而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不利影响。

    2)生产专线建设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以与晶圆代工厂合作建立生产专线的形式进行,公司
的经营模式将在原 Fabless 模式的基础上加强对上游供应环节的参与程度,并通
过生产专线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产能的深入绑定。在与晶圆代工厂合作的过程
中,若因双方商务条款难以达成一致、设备所有权及维护责任归属不明晰、公司
驻场人员工作开展遇到障碍、合作方违约等情形,生产专线的建设及运作未能按
计划进行,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3)生产专线运营风险

    本次募投的合作专线产能规划将以预期销售情况为参考依据,在项目的实施
过程中,若出现下游订单不及预期、产能爬坡较慢或工艺开发不及预期等情形,
将对公司生产专线的运作及产能消化带来一定不利影响,从而降低募投项目的实
施效果。此外,若市场对公司新产品的认可程度较低,本次募投项目可能存在收
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募投项目业绩不达预期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的项目包括“高端射频滤波器芯片及模组研发和产业化
项目”和“5G 通信基站射频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增强研发实力、提升现有产品性能、丰富产品体系,
有助于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均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和充分的市场调查,认为项目可取得较
好的经济效益,但如果市场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未能按既定计划完成
募投项目,仍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与预期存在一定的差异。




                                    13
二、本次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T日)。

(三)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
期首日即2021年1月14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488.57
元/股。

    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
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65.85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5.82%。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5,311,544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565.85 元/股,发行股数
5,311,544 股,募集资金总额 3,005,537,172.40 元。


                                     14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以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
合同。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锁定期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09,851   1,646,539,188.35     6
   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95,263     449,999,568.55      6
   3              郭伟松                  388,795     219,999,650.75      6
   4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53,450     199,999,682.50      6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6,898     167,999,733.30      6
   6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66     113,999,536.10      6
   7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9,096     106,999,971.60      6
   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6,725      99,999,841.25      6
               合计                      5,311,544   3,005,537,172.40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
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
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5
三、保荐机构及其人员情况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章志皓:于 2012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深圳市汇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 项目、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
目、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 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
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天怡:于 2016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A 股 IPO 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
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张林冀,于 2006 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曾经参与江苏卓胜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IPO 等项
目,执业记录良好。

    项目组其他成员:陈曦、冀羽瞰、辛意、曹珺

(三)本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控股关系或者其它重大关联关系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金公司及子公司在二级市场共持有卓胜微
437,696 股。除此之外,本机构自身及本机构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机构及本机构下属子
公司股份的情况。

    3、本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
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4、中金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

                                   16
金”或“上级股东单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央汇金及其全资子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
司对中金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约为 40.17%。中央汇金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
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央汇金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
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公
开信息资料显示,中金公司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或其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
之间不存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中金公司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重要
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融资的情况。

    5、本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公正地履行保荐职责。




四、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实际
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
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条件,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 26 条的规定,中金公司
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17
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中金公司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中金公司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


                                   18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0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发行相关议案。

     3、2020 年 7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
 议案》、《关于修订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的议案》等议案。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2 个完整
(一)持续督导事项
                               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实际控制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防止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
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其董事、
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利   监事、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
内控制度                       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关联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交易管理办法》等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履
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     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将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
                               情况,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19
           事项                                       安排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   义务;
他文件                         2、在发行人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审阅信息披露
                               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
                               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    2、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实施
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   等承诺事项;
诺事项                         3、如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保荐
                               机构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
                               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    2、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3、如发行人拟为他人提供担保,保荐机构要求发行人通知
                               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1、指派保荐代表人及其他保荐机构工作人员列席发行人的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对上述会议的召开议程或
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   会议议题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
要约定                         2、指派保荐代表人及保荐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定期对发行人
                               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1、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全力支持、配合保荐机构做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   好持续督导工作,及时、全面提供保荐机构开展保荐工作、
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     发表独立意见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关约定                         2、发行人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并督促其
                               协助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做好保荐工作。
(四)其他安排                 无

     鉴于上述内容,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发行人江苏卓胜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请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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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保荐书》之签署页)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年        月   日
首席执行官:




                            黄朝晖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孙   雷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杜祎清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赵沛霖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章志皓                  李天怡     年        月   日


项目协办人:


                            张林冀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公章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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