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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胜微: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伟)2022-04-28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度,作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
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
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
营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现就 2021 年度
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任
职期间,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
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列席股
                                                             次未亲自参
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东大会
                                                             加董事会会
         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议
徐伟       8            1          7         0        0         否           4


    二、 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1、2021 年度,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人对公司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拟
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本人对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
    2、2021 年度,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1 年 2 月 9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
见。
  (2)2021 年 3 月 29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关于拟进一步对外投资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均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
见。
  (3)2021 年 4 月 2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8 月 2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2021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
进展情况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以及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均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5)2021 年 9 月 9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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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1、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2021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本人任职期内
对薪酬政策、考核评价依据以及薪酬的发放等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2、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认真
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
解、掌握了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
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
    3、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1 年度任职期内,严格按
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的交流、
沟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
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本人均事先对资料进行审核、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主动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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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强对
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
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积极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
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 其他工作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情况;
    5、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6、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以上是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积极的作
用。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徐伟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