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3-062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卓胜微 股票代码 30078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丽琼 徐佳 电话 0510-85185388 0510-85185388 办公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刘闾路 29 号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刘闾路 29 号 电子信箱 info@maxscend.com info@maxscend.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1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665,264,606.54 2,234,935,044.69 2,234,935,044.69 -2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6,551,070.50 752,097,880.52 752,111,998.46 -51.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66,553,653.06 756,668,393.63 756,682,511.57 -51.56%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68,809,466.66 588,395,909.37 588,395,909.37 64.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867 1.4091 1.4092 -51.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855 1.4087 1.4088 -51.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3% 9.35% 9.35% -5.2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0,021,272,755.07 9,503,621,869.73 9,505,617,909.89 5.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997,424,891.52 8,681,970,458.34 8,682,108,916.76 3.6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 2023 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将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 用权资产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在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 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通知》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 明确对于不是企 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并因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导致 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不适用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规定。 适用情形:比如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 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等。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不适用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规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有关规定, 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 持有特别表 决权恢复的 决权股份的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1,589 优先股股东 0 0 股东总数 总数(如 (如有)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2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持有有限售 持股比 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例 股份 数量 数量 状态 无锡汇智联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48% 61,289,013 FENG CHENHUI(冯晨晖) 境外自然人 7.59% 40,491,416 30,368,562 质押 10,652,000 许志翰 境内自然人 6.63% 35,373,050 26,529,787 YI GEBING(易戈兵) 境外自然人 6.14% 32,757,451 姚立生 境内自然人 5.98% 31,917,942 23,938,45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4.78% 25,499,94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 其他 3.71% 19,793,906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通金信灏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8% 19,118,411 天津浔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2% 17,212,419 伙) TANG ZHUANG(唐壮) 境外自然人 1.53% 8,161,831 8,161,831 1、许志翰、 FENG CHENHUI (冯晨晖)、 TANG ZHUANG (唐壮)、YI GEBING(易戈兵)为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2、许志翰是汇智投资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并且持有汇智投资 76.41% 的份额。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无 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详见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