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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只松鼠: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9-08-07  

						证券代码:300783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             公告编号:2019-005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70 号)核准,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18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5,711.7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4,476.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第 000282 号《三只

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 年 8 月 6

日,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

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黄山路支行(或相关开户行的上级分行)及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金额(元)

       三只松鼠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                          全渠道营销网   228,035,341.51
 1                                   8112301011600521294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合肥分行                            络建设

                    中国光大银行股
       三只松鼠股                                           供应链体系升   47,990,800.00
 2                  份有限公司芜湖    79430188000272435
       份有限公司                                               级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三只松鼠股                                           物流及分装体   283,853,848.49
 3                  份有限公司芜湖   34050167590800000502
       份有限公司                                             系升级
                     黄山路支行


                                 合计金额                                  559,879.990.00


       注: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54,476.24 万元,差额部分由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

  及银行收取的自助设备使用费导致。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

  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曹宇、岑江华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

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

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

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

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

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在北京进行仲裁。仲

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应根据申请仲裁时有效的贸仲仲裁规则

进行。各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

    1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监会、安徽省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开户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