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9
证券代码:300783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 公告编号:2020-017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相
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1、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
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按财政部要求
施行新收入准则。
2、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
围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
3、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
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4、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修订发布的新
收入准则中的规定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修订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的相关规定执
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①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② 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③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④ 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① 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
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② 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
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③ 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
要求等。
3、《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① 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② 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③ 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
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④ 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
按照新收入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本公司和本集团的财务
报表。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
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执行该项新会计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
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不存
在调整事项,不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未发生债务重组,不存在调整事项,
不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
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
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 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没有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