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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只松鼠: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1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三只松鼠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和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进行审
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内的违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 1,902.33 万元,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 0 万元,合计对外担保发生额 1,902.33 万元。截
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479.67 万元,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余额为 25,000 万元,合计对外担保余额 25,479.6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44%。
    上述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除上述担保事项以外,报告期
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
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孙卫东、王秀丽、苏军

                                               2020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