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三只松鼠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担保事 项能够助力更多年轻人通过加盟松鼠小店创业,有利于公司开拓线下市场,符合公 司线上线下业务同步发展的战略规划。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孙卫东、王秀丽、苏军 2020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