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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只松鼠: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孙卫东)(已离任)2022-04-23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第二
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任期届满后离任,报告期在职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和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
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 9 次、现场参与会议 1 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
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列席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1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
            第二届董事
2021 年 1
            会第十六次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1 日
            会议
                                          1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
                          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第二届董事   立意见
2021 年 3
             会第十七次   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6 日
             会议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   1、2021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6
             会第十九次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8 日
             会议         3、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2021 年 7                 的独立意见
             会第二十次                                                           同意
 月5日                    2、《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会议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
2021 年 8
             会第二十一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6 日
             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
2021 年 12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
             会第二十五                                                             同意
 月 10 日                 董事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均亲自参加
 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
 极发表建议,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切实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
 司进行现场检查,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并通
 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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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任职期间,本人保持与公司相关人员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
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
项,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有关资料,运用专业知
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充分发表专业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投
资者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监管机构
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学习最新法律法规,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
规定,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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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衷心祝愿公司今后继续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
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孙卫东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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