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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只松鼠: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11-11  

                        证券代码:300783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         公告编号:2022-045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16 元/股,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52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最高成交价为 19.08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18.5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9,995,571.35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既定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它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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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1 月 10 日)前五个交易日
(2022 年 11 月 3 日-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5,871,900 股。
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967,975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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