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3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 公告编号:2022-057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通知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6)。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久盛 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1 5、本次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章燎源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股份 173,364,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9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172,948,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8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股份 415,4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0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6,396,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5,98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3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0 人,代表股份 415,4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37%。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 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352,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4%;反对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6,384,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2%;反对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8%。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苏军先生当选为 2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9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703%;反对 38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9%;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753%;反对 38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49%;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3.1、审议并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72,9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703%;反对 38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9%;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753%;反对 38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49%;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3.2、审议并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72,9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703%;反对 38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9%;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753%;反对 38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49%;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3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3.3、审议并通过《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172,9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703%;反对 38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9%;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753%;反对 38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49%;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8%。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3.4、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2,9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703%;反对 38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9%;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753%;反对 38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49%;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8%。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3.5、审议并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72,9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703%;反对 38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9%;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753%;反对 38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49%;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8%。 4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3.6、审议并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72,9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703%;反对 38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9%;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753%;反对 38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49%;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8%。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9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703%;反对 38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9%;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753%;反对 38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49%;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王圆律师、李诗滢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只松鼠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5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