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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只松鼠: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300783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         公告编号:2023-021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终 止 实 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对于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作废,与之配套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
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三只松鼠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2、2021 年 6 月 19 日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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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1-037)。
    3、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9)。
    4、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5 日,确定以 25.05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0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9.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5、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
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原因
    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本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
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
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近期
市场环境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计划,经审慎研究后,为保障公司长远持续稳健
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
终止,已经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三、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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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由公司财务部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处理。本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实质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
响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实施本激
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后续公
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经营情况,认真研究更加有效的激励计划,从而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团队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 划的
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作废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 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4、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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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现 阶段
必要的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终止实施本次 激励
计划事宜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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