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确认意见 4-5-1-1 释义 在本说明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知德脉有限 指 北京知德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前身 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为本 国脉创新 指 公司的股东 共青城尚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为 共青城尚麒 指 本公司的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特对本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进行说明。以下说明经本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阅读,并确认所作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 4-5-1-2 一、本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本变更简图 本公司前身为知德脉有限,知德脉有限设立于 2011 年 11 月,并于 2015 年 10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即本公司。本公司股本历次变动的情况如下: 设立(3 万元)2011.11 隋国栋(51%) 刘超(49%) 第一次增资(100 万元)2012.4 隋国栋(51%) 刘超(49%) 第二次增资(500 万元) (刘峰入股)2015.2 隋国栋(62%) 刘超(20%) 刘峰(18%) 第一次股权转让(500 万元) (刘峰、刘超、隋国栋分别向国脉创新转让部分股权, 隋国栋向程文转让部分股权)2015.8 隋国栋 刘峰 刘超 国脉创新 程文 (60.19%) (17.32%) (11.07%) (10.42%) (1.00%) 第三次增资(520.83 万元) (共青城尚麒入股)2015.9 隋国栋 刘峰 刘超 国脉创新 共青城尚麒 程文 (57.78%) (16.63%) (10.63%) (10.00%) (4.00%) (0.96%) 股份公司(4,000.00 万元)2015.10 隋国栋 刘峰 刘超 国脉创新 共青城尚麒 程文 (57.78%) (16.63%) (10.63%) (10.00%) (4.00%) (0.96%) 4-5-1-3 二、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一)发行人前身知德脉有限设立时的股本情况 知德脉有限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10 日,注册资本为 3 万元,实收资本为 3 万元,由股东隋国栋、刘超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 根据北京中靖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验字[2011]第 A-108 号),截至 2011 年 11 月 8 日止,知德脉有限 (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叁万元。刘超 以货币缴付 1.47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9%;隋国栋以货币缴付 1.53 万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1%。 2011 年 11 月 10 日,知德脉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6014408687)。 知德脉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隋国栋 1.53 1.53 51 2 刘超 1.47 1.47 49 合计 3.00 3.00 100 (二)发行人前身知德脉有限的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1、2012 年 4 月,第一次增资至 100 万元 2012 年 4 月 3 日,知德脉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知德脉有限的注册 资本由 3 万元增加至 100 万元,新增部分隋国栋认缴 49.47 万元,刘超认缴 47.53 万元。 2012 年 4 月 6 日,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 告》(京润(验)字[2012]第 206151 号),审验了知德脉有限上述新增注册资 本的实收情况。根据该《验资报告》,截止 2012 年 4 月 6 日,知德脉有限已收 到股东刘超、隋国栋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玖拾柒万元。 2012 年 4 月 10 日,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就本次增资及注册地址变更事 4-5-1-4 宜向知德脉有限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6014408687)。 本次增资完成后,知德脉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隋国栋 51 51 51 2 刘超 49 49 49 合计 100 100 100 2、2015 年 2 月,第二次增资至 500 万元 (1)本次增资的程序 2015 年 2 月 6 日,知德脉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知德脉有限的注册 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并吸收刘峰为知德脉有限的新股东;刘峰作 为新增股东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90 万元;除此以外,隋国栋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59 万元,刘超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51 万元。 2015 年 2 月 12 日,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就本次增资事宜向知德脉有限 换发《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6014408687)。 本次增资完成后,知德脉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隋国栋 310 51 62 2 刘超 100 49 20 3 刘峰 90 0 18 合计 500 100 100 (2)新增股东的情况及其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刘峰是公司创始人之一,报告期内一直在公司担任重要管理人员,目前刘峰 为本公司董事兼首席技术官。 3、2015 年 8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1)本次股权转让的程序 2015 年 7 月 26 日,知德脉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股东隋国栋向 程文转让 1%的公司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 5 万元;同意隋国栋向国脉 4-5-1-5 创新转让 0.81%的公司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 4.05 万元;刘峰向国脉 创新转让 0.68%的公司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 3.4 万元;刘超向国脉创 新转让 8.93%的公司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 44.65 万元。 2015 年 7 月 26 日,隋国栋、刘峰、刘超分别与国脉创新签署《出资转让 协议书》,隋国栋与程文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隋国栋、刘峰、刘超已就其各 自向国脉创新进行股权转让按照每股净资产向北京市丰台区地方税务局科技园 区税务所缴纳了个人所得税;隋国栋已就其向程文进行股权转让向北京市丰台区 地方税务局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2015 年 8 月 5 日,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向知德脉有 限换发《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6014408687)。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知德脉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隋国栋 300.95 51.00 60.19 2 刘峰 86.60 0 17.32 3 刘超 55.35 49.00 11.07 4 国脉创新 52.10 0 10.42 5 程文 5.00 0 1.00 合计 500.00 100.00 100.00 (2)新增股东的具体情况及其在本公司的任职情况 1)程文 程文,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其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雅 安西里 11 号楼 3 门 42 号,居民身份证号为 12010419760201****。报告期内, 程文除持有本公司部分股权/股份外,在本公司无任职。 2)国脉创新 国脉创新成立于 2015 年 7 月 2 日,目前持有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6019422594)。其法律基本状态如下: 名称 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4-5-1-6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葆台 186-5 执行事务合伙人 隋国栋 注册资本 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2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7 月 2 日至 2035 年 7 月 1 日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策划; 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推广、技术服务。(1、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 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经营范围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国脉创新的合伙人及其出资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 合伙人类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任职 号 姓名 型 (万元) (万元) (%) 情况 1 隋国栋 无限责任 0.10 0.10 1.00 董事长 董事、首席技术 2 刘峰 有限责任 4.95 4.95 49.50 官 董事、首席用户 3 刘超 有限责任 4.95 4.95 49.50 体验官 合计 10.00 10.00 100.00 国脉创新的实际控制人为隋国栋。根据国脉创新的说明,国脉创新系各合伙 人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企业,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国脉创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 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 投资基金,不存在以书面或者口头、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向投资人及潜在投资人表 明该企业为私募投资基金的行为。 4、2015 年 9 月,第三次增资至 520.83 万元 (1)本次增资的程序 2015 年 9 月 18 日,知德脉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知德脉有限的注 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至 520.83 万元,并吸收共青城尚麒为知德脉有限的新股 4-5-1-7 东,共青城尚麒以 10,000.00 万元的价格认缴 20.83 万元的注册资本,占知德脉 有限 4%股权。 2015 年 9 月 23 日,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就本次增资事宜向知德脉有限 换发《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6014408687)。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知德脉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隋国栋 300.95 300.95 57.78 2 刘峰 86.60 86.60 16.63 3 刘超 55.35 55.35 10.63 4 国脉创新 52.10 52.10 10.00 5 共青城尚麒 20.83 20.83 4.00 6 程文 5.00 5.00 0.96 合计 520.83 520.83 100.00 2015 年 10 月 24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 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5)020548 号),确认:“公司历经多次增资和股东 变更,至本次变更(指知德脉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止,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520.83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20.83 万元。” 由于知德脉有限未聘请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就第二次增资和第三次增资的出 资情况进行验资,发行人聘请了北京陆宇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就上述事 项出具验资报告。 2016 年 1 月 6 日,北京陆宇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陆宇文验字(2016)第 003 号),审验了知德脉有限第二次增资和第一次股权 转让后的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9 月 29 日止,知德脉有限已收到隋国栋、刘超、刘峰、程文、国脉创新缴纳的新增 注 册 资本(实收资本 )合计人民币肆佰万 元(大写)。各股东 以货币出资 4,000,000.00 元。 2016 年 1 月 7 日,北京陆宇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陆宇文验字(2016)第 004 号),审验了知德脉有限第三次增资的新增注册资 本的实收情况。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知德脉有限 4-5-1-8 已 收 到共青城尚麒以 货币出资人民币壹亿 元(大写),其中认 缴注册资本 208,300.00 元,其余 99,791,7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2)新增股东的具体情况 共青城尚麒成立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目前持有共青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3432534720),其基本法律 状态如下: 名称 共青城尚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园区 407-154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尚鲲运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吴海燕)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91.920565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12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6 月 12 日至 2035 年 6 月 11 日 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市场 经营范围 分析调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共青城尚麒合伙人及其出资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任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职情况 共青城尚鲲运杰投资管 1 无限责任 500 0.50% 无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尚麟投管理合伙 2 有限责任 84,401.920565 84.32% 无 企业(有限合伙) 3 王秀君 有限责任 600 0.60% 无 4 路文通 有限责任 520 0.52% 无 5 任永强 有限责任 500 0.50% 无 6 赵琍 有限责任 500 0.50% 无 7 王普 有限责任 400 0.40% 无 8 刘长喜 有限责任 400 0.40% 无 9 朱蓓 有限责任 400 0.40% 无 10 李志国 有限责任 400 0.40% 无 11 李益 有限责任 350 0.35% 无 12 郭大铭 有限责任 320 0.32% 无 4-5-1-9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任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职情况 13 陈茁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14 曲丽馥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15 王刚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16 李亚利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17 朱德锋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18 冯璐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19 郭晓彬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20 杨根莲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21 陈敏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22 张博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23 杨振荣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24 陈伟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25 黄枚华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26 张欣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27 黄葵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28 潘世灿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29 杨玉成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30 崔曼利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31 董艳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32 陈丽红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33 褚洋子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34 李民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35 崔扬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36 佟秀玲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37 王静凤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38 吴水炎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39 徐丙振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40 曹锟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41 车爱娟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42 丁艺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43 李和君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4-5-1-10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任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职情况 44 张英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45 张一帆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46 孙锦华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47 裘一平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48 周芳颜 有限责任 300 0.30% 无 100,091.92056 合计 100.00 5 共青城尚麒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 金业协会”)网站(www.amac.org.cn)备案登记的私募基金(基金编号 SD0992), 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领域为“专注于中国境内创新的金融服务行 业、教育培训行业、中小微企业软件和服务行业以及消费升级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对这几个行业里的优秀企业进行股权和准股权类投资”,管理类型为受托管理, 基金管理人为华创汇才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华创汇才投资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为 2014 年 5 月 4 日在基金业协会网站备案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编号:P1001871),管理基金主要类别为股权投资基金。同时,根据共青城尚 麒出具的承诺,共青城尚麒不属于契约型基金。 (三)知德脉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知德脉有限于 2015 年 10 月 5 日通过《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同意将知德脉有限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中审亚太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知德脉有限进行审计,同意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 由 520.83 万元人民币增加到 4,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全额即为股份公司股 本总额。 2015 年 10 月 15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 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5)020527 号),确认知德脉有限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即审计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为 133,146,482.43 元。 2015 年 10 月 21 日,发行人的全体发起人(知德脉有限的全体股东)签署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该协议就发行人的设立、经营范 围、经营期限、组织形式、组织机构、注册资本和股份、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等 4-5-1-11 事项作出明确约定。根据该协议,发行人的发起人为隋国栋、刘超、刘峰、程文、 国脉创新、共青城尚麒;发起人各方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折价入股,共同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各方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数额按照其在协议签署时持有的 知德脉有限的股权比例确定,即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确定协议各方所持股份公司 股份数额。 2015 年 10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 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拟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5)020527 号),以知德脉有限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133,146,482.43 元为基数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将经审计净资产中 4,000.00 万元折合为 4,000 万股作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剩余部分净资产转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审议通过了《发 起人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 确认公司筹备费用支出情况的议案》、《关于发起设立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及发起人出资情况》、《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 2015 年 10 月 24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 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5)020548 号),确认:“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净资产折合注册资本 人民币肆仟万元整,该注册资本总额不高于北京知德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33,146,482.43 元。” 2015 年 10 月 27 日,本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登记注册,并领取《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85840012D)。 知德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各发起人及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量(股) 实缴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1 隋国栋 23,112,000 23,112,000 57.78 2 刘峰 6,652,000 6,652,000 16.63 3 刘超 4,252,000 4,252,000 10.63 4 国脉创新 4.000,000 4.000,000 10.00 5 共青城尚麒 1,600,000 1,600,000 4.00 6 程文 384,000 384,000 0.96 4-5-1-12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量(股) 实缴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合计 40,000,000 40,000,000 100.00 由于知德脉有限在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过程中,未进行资产评 估,发行人聘请了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知德脉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时的净资产出具评估报告。2017 年 3 月 28 日,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北京知德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为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涉及的北京知德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 报字(2017)第 A064 号),确认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知德脉有限净资产评估 值为 13,260.57 万元。 本公司个人股东隋国栋、刘超、刘峰、程文已向北京市丰台区地方税务局科 技园区税务所申请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并取得了北京市丰台区地方税务局科技 园区税务所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转增股本)>及填报说明》, 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 号)及《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 知》(财税[2015]116 号)等税收法规的规定。隋国栋、刘超、刘峰、程文已 按照《<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转增股本)>及填报说明》的要求缴纳了 当期应缴个人所得税。 (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本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未发生任何股本变动。 (五)关于改制折股净资产的调整与复核 2016 年 6 月 7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议,因公司业务 规模增长较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大,参照现行大部分上市公司 1 年以内应收 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3%至 5%,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将应收款项账 龄组合中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 0%调整为 3%,并将前期 应收款项账龄组合中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按会计差错更正进 行追溯调整。为此,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会计差错更 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该会计差错更正致使公司股改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调减 593,544.89 元、其他应收款调减 54,611.33 元、递延所得 4-5-1-13 税资产调增 97,223.43 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2 月 3 日出具《关 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说 明》,“由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净资产折股 40,000,000.00 股后, 差额 93,146,482.43 元全部计入了资本公积,因此对折股后净资产的影响为:资 本公积调减 550,932.79 元,对股本无影响”。 此外,中审众环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众环验字 (2017)1160001 号),复核并确认了发行人从知德脉有限成立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 (六)关于股份支付对改制的调整与复核 2015 年 2 月 6 日,知德脉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吸收公司高管刘峰为公司 股东,刘峰以每股 1.00 元的价格认购股份 900,000.00 股,新增出资 900,000.00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授予日按 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019 年 3 月 12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对上述刘峰入 股按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并按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追溯调整。 2015 年 7 月 26 日股东隋国栋向程文转让 1%公司股权时的转让价格为 100.00 元/股,是距离刘峰入股最近的按公平原则自愿交易的各方达成的入股价格。因 此,计算授予日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为 100.00 元/股,扣除刘峰实际入股价格 1.00 元/股,差额为 99.00 元/股,共计 89,100,000.00 元计入管理费用,同时增 加资本公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出具《审 计专项复核报告》(众环专字(2019)110023 号),进行上述股份支付会计处理 后,值得买股份制改制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不变,负 债总额不变,净资产组成发生变化,净资产总额不变。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出具《关于<北京知德脉 4-5-1-14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为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北京知 德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的补充说明》,进行上述股份支付会 计处理后,值得买股份制改制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 负债合计、净资产总额均未发生变化,由于本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 法,故该股份支付涉及会计差错调整对最终的评估结果无影响。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出具《验 资复核报告》(众环验字(2019)110001 号),进行上述股份支付会计差错更正 后,知德脉股改基准日净资产组成项目金额发生变化,但净资产总额不变,仍为 132,595,549.64 元。公司股改基准日全体股东投入的净资产折合注册资本人民 币 40,000,000.00 元,该注册资本总额不高于净资产总额。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上述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说明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5-1-15 4-5-1-16 4-5-1-17 4-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