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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值得买: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0-05-19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86号汇商大厦15层     邮编:200127
     电话:021-50430980         传真:021-50432907
                     二零二零年五月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泽昌证字 2020-01-02-03

致: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集。公司已于 2020 年 5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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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在北京市

丰台区洋桥 12 号院天路星苑公司 12 层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起止时
间为自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2020 年 5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39,993,531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987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材料,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8,01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28%。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
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 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
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77,5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3.7079%。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

证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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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1,977,5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77,531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46%。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及网
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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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如下子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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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2.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2.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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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2.6 限售期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2.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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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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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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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以及相关主体出具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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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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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39,992,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76,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44%;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5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以上议案均属于特别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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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侯雪清


负责人:                               经办律师:
              李振涛                                      刘占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