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1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隋国栋 那昕 刘超 刘峰 程贤权 温小杰 张君 全体监事签名: 陈艳 张梅 豪斯巴依尔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邱玉栋 李楠 柳伟亮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目录 目录................................................................................................................................ 3 释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3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2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2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3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 意见.............................................................................................................................. 25 第四节 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6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2 3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值得买/公司/上市公司/发 指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本报告书 指 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 指 值得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 指 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指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一创投行 中伦律师/见证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提请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2020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 行股票相关事项。 2020 年 6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系 列制度规则,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新 规,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0 年 6 月 18 日,发行人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 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 函》(审核函[2020]020169 号),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发行条件、 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0 年 10 月 30 日,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0]278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注册批 复签发日为 2020 年 10 月 28 日,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2020 年 12 月 4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北 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众 环验字(2020) 110015 号),审验截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已收到值得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柒亿贰仟捌 佰肆拾玖万玖仟叁佰贰拾元伍角陆分(RMB728,499,320.56 元)。 2020 年 12 月 3 日,主承销商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金专用账户划转了扣 除相关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2020 年 12 月 4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 110016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止,值得买本次发行实际收到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14,678,578.66 元(已扣除不含税承销与保荐费),扣除审计 及验资费、律师费、其他费用等发行费用 1,618,744.6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3,059,834.01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8,196,437.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704,863,397.01 元。 (四)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6 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8,196,437 股,募集 资金总额 728,499,320.56 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本次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87.14 元/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 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的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88.88 元/股。 7 (四)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 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28,499,320.56 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税) 15,439,486.5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13,059,834.01 元。本次发行费用(不含 税)明细如下表: 费用明细 金额(元) 承销与保荐费 13,820,741.90 审计及验资费 849,056.60 律师费 754,716.98 其他费用 14,971.07 合计 15,439,486.55 (六)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0 年 11 月 24 日,在中伦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 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 92 家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发送了《北京值得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及其附件。前述 92 名发送对象包括:截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 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15 家(不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和无法确认送达的股东);截至 2020 年 11 月 24 日提交认购意向函的 23 名投资者;基金公司 33 家、证券公司 16 家、 8 保险公司 8 家,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共计 92 家。 其中,自本次发行方案报备深交所至本次发行启动时(2020 年 11 月 24 日), 部分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愿,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特申请在之前报备的《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基础之上予以增加,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Goldman Sachs & Co. LLC 5 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WT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 张辉贤 10 江唯娜 经主承销商和中伦律师核查,上述投资者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规及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发行对象的相关规定,符 合向深交所报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要求,具备认购资格。 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 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股份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 息。《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围、发送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本次发行方案的要求。 2、申购报价情况 2020 年 11 月 27 日 9:00-12:00,在中伦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共收到 18 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及相关资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 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具体报价情况如下: 是否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申购对象名称 有效 号 (元/股) (万元) 申购 9 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40 3,000 是 2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7.20 3,000 是 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0.50 3,100 是 92.00 6,000 4 WT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90.20 10,000 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7.25 6,000 是 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68 6,000 是 94.28 5,000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19 6,000 是 87.14 8,000 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9.03 3,000 是 9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7.60 4,400 是 89.32 8,100 1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是 87.14 11,900 11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石油年金产品-股票账户 93.50 3,000 是 12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2 93.50 3,000 是 88.15 3,000 13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87.14 4,000 1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1.00 23,000 是 15 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95.53 3,000 是 16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0.52 3,000 是 87.24 4,100 1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87.16 4,500 18 江唯娜 88.88 5,000 是 上述 18 名投资者中除 9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以 外,其他 9 名应缴纳保证金的投资者均在规定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指定银行账户足 额划付了申购保证金。 3、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对象为 12 名,均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送认购邀请书的 92 名询价对象名单内,具体情况如下: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1 2,587,758 229,999,931.04 6 司 2 WT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25,112 99,999,954.56 6 3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11,341 80,999,988.08 6 10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75,067 59,999,954.96 6 5 江唯娜 523,177 46,499,971.76 6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48,784 30,999,921.92 6 7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7,533 29,999,933.04 6 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7,533 29,999,933.04 6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 337,533 29,999,933.04 6 石油年金产品-股票账户)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 337,533 29,999,933.04 6 红产品 2) 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 11 337,533 29,999,933.04 6 公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 12 337,533 29,999,933.04 6 有限公司 合计 8,196,437 728,499,320.56 - 备注: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对象中,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石油年金产品-股票账户和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2 均为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产品,中意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本次发送认购邀请书的询价对象名单内。 上述 12 名发行对象的产品认购名称/出资方信息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出资方信息 汇添富策略增长两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创新增长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汇添 富基 金管 理 股份 有限 公 1 汇添富民营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司 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文体娱乐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数字生活主题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WT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WT 中国基金有限公司 (RQFII) 2 WT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WT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WT 聚焦中国基金 (RQFII) 中国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3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坤元稳健价值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创享消费主题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1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石油天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划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江西省陆号职业年金计划 上海市陆号职业年金计划 河南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 福建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 河北省肆号职业年金计划 广东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 海南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 南方基金诚通金控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5 江唯娜 江唯娜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7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融通转型三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意 资产 管理 有 限责 任公 司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石油年金产品-股票账 9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 户 石油年金产品-股票账户) 中意 资产 管理 有 限责 任公 司 10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2 红产品 2) 常州 市新 发展 实 业股 份有 限 11 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上海 国泰 君安 证 券资 产管 理 12 国君资管 2765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有限公司 根据《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的原则”的规定,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拟申购投资者的申购金额范围内,以股份分配取整的原则调 整投资者的获配数量后形成最终配售结果。其中,江唯娜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50,000,000 元,根据“价格优先原则”,江唯娜实际获配金额为 46,499,971.76 元。 12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者通过 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值得买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亦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值得买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 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 要求。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 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及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最终获配对象总计 12 名,具体为: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WT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唯娜、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融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意人 寿保险有限公司-中石油年金产品-股票账户)、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 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2)、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国泰 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发行 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13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1813093L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86 室 法定代表人 李文 成立日期 2005 年 02 月 03 日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WT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WT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编号 RQF2020HKF246 Suite 607-08, New World Tower 1, 16-18 Queen’s Road Central, 注册地址 Hong Kong 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533137K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法定代表人 张海波 成立日期 1998 年 03 月 06 日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00218879J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住所 27 楼 09-14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经雷 14 成立日期 1999 年 03 月 25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5、江唯娜 名称 江唯娜 身份证号 310108********2429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6、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4802043P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828-838 号 26F07、F08 室 法定代表人 段国圣 成立日期 2006 年 02 月 21 日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 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 经营范围 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2857172XH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 法定代表人 高峰 成立日期 2001 年 05 月 22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8、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15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成立日期 2001 年 04 月 17 日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石油年金产品- 股票账户) 名称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69867X5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 住所 号楼 B230-1 法定代表人 吴永烈 成立日期 2013 年 05 月 23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 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注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范围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显示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2) 名称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69867X5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 住所 号楼 B230-1 法定代表人 吴永烈 成立日期 2013 年 05 月 23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 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注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范围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显示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6 名称 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1371767363 住所 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路 8 号恒生科技园二区 13 幢 2 号 法定代表人 许晨坪 成立日期 1992 年 11 月 24 日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服装、纺织品、劳保用品,针纺织品销 经营范围 售,纺织服装设备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0000560191968J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81 号 409A10 室 法定代表人 江伟 成立日期 2010 年 08 月 27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对象的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私募投资基金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本 次发行获配的 12 名发行对象的备案情况如下: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和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 的备案登记手续。 WT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WT 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 WT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WT 中国基金有限公司(RQFII)、 17 WT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WT 聚焦中国基金(RQFII)参与认购,WT 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及前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南方基金诚通金控 2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南方基金坤元稳健价值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其余 17 个产品为公募基金或年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参 与认购,该产品为保险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石油年金 产品-股票账户、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2 参与认购,中意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中石油年金产品-股票账户为年金产品,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2 为保险产品,以上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江唯娜和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均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 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国君资管 2765 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参与认购,该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 18 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完成备案。 (四)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 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五)发行对象的适当性管理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本次值得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风险承受 能力评估为 C3、C4、C5 的普通投资者均可参与认购。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并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及《认购邀请书》 的要求提交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汇添富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WT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和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属于专业投资者。江唯娜属于普 通投资者,其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为 C4。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与上述投资者 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 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 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 12 名发行对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19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 12 名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 12 名发行对象与公司无未来交 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芳 保荐代表人:刘宁、罗浩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传真:010-66030102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28/31/33/36/37 层 经办律师:年夫兵、吴瑶 电话:0755-33256666 传真:0755-33206888 (三)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石文先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注册会计师:罗跃龙、李小玲 20 电话:0731-84129238 传真:0731-84129378 (四)验资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石文先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注册会计师:罗跃龙、杨旭 电话:0731-84129238 传真:0731-84129378 2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前(截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隋国栋 34,542,768 42.87 2 刘峰 9,941,956 12.34 3 刘超 6,354,961 7.89 4 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978,326 7.42 5 共青城尚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91,330 2.97 6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1,194,937 1.4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转型三动力 7 713,762 0.89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程文 436,000 0.54 9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413,749 0.5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策略增长两年 10 404,783 0.50 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62,372,572 77.4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隋国栋 34,542,768 38.91 2 刘峰 9,941,956 11.20 3 刘超 6,354,961 7.16 4 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978,326 6.73 5 共青城尚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91,330 2.69 6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1,870,004 2.11 22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WT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WT 中国基金有限公司 7 984,473 1.11 (RQFII)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策略增长两年 8 854,828 0.96 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转型三动力 9 765,480 0.86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数字生活 10 675,067 0.76 主题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64,359,193 72.4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增加 8,196,437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691,295 71.59 8,196,437 65,887,732 74.21 无限售条件股份 22,893,003 28.41 - 22,893,003 25.79 股份总数 80,584,298 100.00 8,196,437 88,780,735 100.00 本次发行前,隋国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4,542,768 股股份,并通过北京国脉 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脉创新”)间接控制公司 5,978,326 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40,521,094 股股份,控股比例为 50.28%,为值得买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隋国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4,542,768 股股份,并通过国脉 创新间接控制公司 5,978,326 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40,521,094 股股份,其持股 数量不变,控股比例为 45.64%,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下降,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的抗风 23 险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发生变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 司现有业务的拓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 现有资产的整合,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未发生变更,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 影响。 (五)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未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 新增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同业竞 争。 24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一创投行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 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2、本次发行询价、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3、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5 第四节 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缴款通知书》, 以及公司与认购对象正式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合法、有效。 4、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 要求,具备相应主体资格。 26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2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报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刘 宁 罗 浩 法定代表人: 王芳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8 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 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本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 本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年夫兵 吴瑶 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9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 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本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 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签字注册会计师: 罗跃龙 李小玲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0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 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本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 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签字注册会计师: 罗跃龙 杨旭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 规性审核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1、发行人: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1 号院 3 号楼 33 层 3801 电话:010-5664 0901 传真:010-5664 0901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电话:010-63212001 传真:010-66030102 32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