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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值得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12-21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值得买

股票代码:30078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隋国栋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 2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二期 11 号楼 38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葆台 186-5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葆台 186-5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涵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隋国栋、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国脉创新               指   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值得
                       指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买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
                       指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导致其持股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增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取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隋国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02811983********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 2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二期 11 号楼 38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                                    职务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无忧直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青岛优讯创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Eastern Commerce Ventures Inc.           董事、首席执行官、秘书兼首席财务官
杭州世净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广东顺德艾瑞克林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北京简法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北京鼎合泰来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深圳市烧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隋国栋
成立时间               2015 年 7 月 2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351318483E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               2015-07-02 至 2035-07-01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葆台 186-5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策划;
                       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推广、技术服务。(1、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
                       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
经营范围
                       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合伙人构成及出资情况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在公司任职
           姓名                       (万元)
 1         隋国栋    普通合伙人             0.10        1.00%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2         刘峰      有限合伙人             4.95       49.50%   董事、首席技术官
 3         刘超      有限合伙人             4.95       49.50%   董事、首席营销官
              合计                         10.00      100.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隋国栋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又为国脉创新的普通合伙人、
实际控制人,二者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其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权益分派导致其持股数量增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 12 个月内需要处
置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则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导致其持股数量增加、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所致。本次权
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隋国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112,000     43.33%     34,542,768     38.91%
  国脉创新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0     7.50%       5,978,326      6.73%
               合计                  27,112,000     50.83%     40,521,094     45.6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
成登记事项并上市,公司股本变更为 53,917,634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持股数量保持不变: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前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隋国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112,000     43.33%     23,112,000     42.87%
  国脉创新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0     7.50%       4,000,000      7.42%
               合计                  27,112,000     50.83%     27,112,000     50.28%


(二)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新增的股份完成登记事项并
上市,公司股本变更为 80,584,298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
例保持不变:
                                        权益分派前                权益分派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隋国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112,000     42.87%     34,542,768     42.87%
   国脉创新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0     7.42%       5,978,326     7.42%
              合计                  27,112,000     50.28%     40,521,094     50.28%


(三)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80 号)核准,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的股份完成登记事项并上市,
公司股本变更为 88,780,735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数量
保持不变: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隋国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542,768     42.87%     34,542,768     38.91%
   国脉创新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78,326     7.42%       5,978,326     6.73%
              合计                  40,521,094     50.28%     40,521,094     45.64%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隋国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 23,112,000 股,并通过
国脉创新间接控制公司股份为 4,000,000 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为 27,112,000
股,控股比例为 50.83%,为值得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隋国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 34,542,768 股,并通过
国脉创新间接控制公司股份为 5,978,326 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为 40,521,094
股,控股比例为 45.64%,仍为值得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限售股,尚未解除限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股)   质押股份数量(股)
                                                         份比例           例
   隋国栋            34,542,768          2,781,577          8.05%           3.13%
   国脉创新           5,978,326          2,989,200         50.00%           3.37%
    合计             40,521,094          5,770,777         14.24%           6.5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
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隋国栋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隋国栋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值得买               股票代码             300785
                       隋国栋、北京国脉创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新投资管理中心(有                        北京市
                                            册地
                       限合伙)
                       增加(备注:持股
                       数量因公司实施权
                       益分派增加,持股比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例被动稀释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化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因上市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导致其持股数量增加、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持股数量:隋国栋持有 23,112,000 股,国脉创新持有 4,000,000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隋国栋持股比例为 43.33%,国脉创新持股比例为
比例
                       7.50%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持股数量:隋国栋持有 34,542,768 股,国脉创新持有 5,978,326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隋国栋持股比例为 38.91%,国脉创新持股比例为
                       6.7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0 年 6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方式:被动稀释
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是□     否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隋国栋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隋国栋

                                                       年     月     日